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意见警示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坚持标本兼治、发挥惩治治本功能的重要形式,是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纪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实现警示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提升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现就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及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要求,突出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监督常在、提醒常在、关心常在,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二)基本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既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这个重点也要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并延伸到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实现警示教育的全覆盖。—坚持强化纪律意识与修炼党性、提高觉悟相结合。既要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明底线、知敬畏也要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养正气、固根本。—坚持创新形式与健全制度相结合。既要不断丰富创新警示教育的形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也要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形成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既要运用违纪违法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也要发挥先进典型的感召引导作用。二、丰富教育内容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六项纪律”,重点利用和深刻剖析本地区本部门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问责等典型案例和问题,以案明纪,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和教育。(一)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教育党员干部严以修身,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二)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权力观异化的教训,教育党员干部严以用权,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用权为民,按制度、按规矩行使权力。(三)深刻剖析违纪违规人员无视纪律规矩的教训,教育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坚守廉洁自律“高线”和纪律底线。(四)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的腐化堕落行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个人家庭带来的严重损害,教育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五)深刻剖析各类案件暴露出的监督管理方面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扎进制度的笼子。在运用典型案例进行反面警示的同时,还要注重用廉政文化来涵养党员干部的党性,用勤廉楷模的崇高精神和可贵品质教育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修养,永葆共产党人的廉洁操守和政治本色。三、创新教育形式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要不断丰富和创新教育的形式、途径,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上下功夫,在常抓、抓长上见成效。(一)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件和典型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通报查处的案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二)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将案件剖析融入执纪审查工作中,审查组要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结合案件特点,深刻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教训,写出高质量的剖析报告。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典型案例,纪检机关的宣传部门要提前介入,通过查阅案卷、与违纪违法人员谈话、研究案件办结后形成的报告等方式,深入了解案情,进行综合分析,撰写好剖析材料。(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要认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突出重点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各地区各系统或部门每年至少召开1次区域性、本系统或部门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特别是发生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