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住房公积金上半年工作总结2022年住房公积金上半年工作总结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下,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扎实开展了“规范与归集年”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今年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量、贷款发放量、增值收益以及非公企业扩面等四个方面创造了历史新高。一是住房公积金归集。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7742.2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8.04%,比去年同期增加7159万元,增长34.78%,其中市区归集17518.13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8.76%,比去年同期增加4680.3万元,增长36.46%。全市住房公积金余额已达到13.0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19亿元,其中市区余额达到7.8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4亿元。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市向2007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24146.9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6.95%,贷款发放户数比去年同期增加528户,同比增长35.82%,发放金额比去年同期增加6498.3万元,同比增长36.82%,其中市区向1291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15725.5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9.57%,贷款发放户数比比去年同期增加333户,同比增长34.76%,发放金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818.2万元,同比增长32.15%。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已达到10.61亿元,存贷比率为81.24%,其中市区贷款余额达到7.31亿元,存贷比率达到92.77%。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上半年全市共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1195.4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1.50%,比去年同期增加190.36万元,增长18.94%,其中市区实现增值收益达到856.1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9.61%,比去年同期增加147.32万元,增长20.78%。四是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发动,上半年全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新增4978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9.56%。其中市直完成非公扩面3031人,完成年度计划的275.55%。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机构调整工作顺利完成。继去年市中心和南浔、吴兴两区完成公积金机构调整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按照“冻结、清理、审计、移交”的要求,稳步开展了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三县分中心负责人已相继到位,全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整个机构调整工作,做到了“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稳定队伍”。从机构的组建,到干部的推荐、职工的安排,都体现了“三稳定”的要求。由于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措施比较到位,使整个机构调整工作有条不紊,做到了工作不乱、业务不断,并有了新的发展。二、规范与归焦工作成效较好。针对机构调整前市中心和县中心都是独立法人,业务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够统一的问题,针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持续下降,非公企业大都未建公积金的问题,我们把今年确定为“规范与归集年”在规范工作方面,我们集中较多精力抓了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和其他制度建设。今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这是我市第一部综合性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修改出台了归集、提取、贷款三个实施细则,还制订了10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积金业务政策和管理制度,并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了规范行为和防范风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上半年,市中心分别通过了省财政厅、省房改办和市审计局的审计,审计结果充分肯定了市中心能“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公积金”。在归集工作方面,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135家非公企业、共6000多名职工新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扭转了过去五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持续下降的局面,首次实现了归集人数正增长。通过抓非公扩面、年度验审和正常缴存工作,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创造了历史新高。2022年住房公积金上半年工作总结220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扶企惠民主题,突出监管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贷款新政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防范风险,使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和支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实施利民新政,支持职工购房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该中心按照“扩内需、保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