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工作总结(2篇)法学会工作总结1赤城县法学会成立一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智襄团“思想库”作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扞卫者和实践者的历史责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学会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三个服务”作用,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创新。现将赤城县法学会工作总结如下: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县法学会坚持以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政法中心任务为始终遵循的指导思想,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确保我县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赤城县法学会紧紧围绕加强法学研究,组织全县广大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县法学会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章程,支持鼓励广大会员,积极参与赤城县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发挥好党委政府的法治“智襄团”、法律文化的“培育者”、法律专家学者的“聚集地”、法学研究成果的“展示窗”、锻炼法治人才的“竞技场”的作用,努力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创新。二、抢抓机遇,发展自我,不断提高法学会工作规范化水平。赤城县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学会相关文件,把法学会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长期战略任务,切实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大力推动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大力繁荣法学研究,充分发挥法学会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庆斌高度重视法学会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工作,确定赤城县法学会工作筹备组,指定专人开始运作相关筹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法学会成立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各项筹备工作。2016年1月21日,赤城县法学会召开了第一次法学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会长1名,副会长6名,秘书长1名,理事12名,会员40名。为进一步加强赤城县法学会会员队伍建设,推进会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讨论制定了《赤城县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对会员构成及入会条件、入会程序、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会员管理办法、会员退会及资格取消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更加紧密地团结赤城县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赤城县法学会的凝聚力,使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会员的发展上,通过管理,全面加强会员的思想。组织、学风、制度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拔尖的会员队伍。三、积极参与,主动宣传,努力提高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向心力。当前﹐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征地拆迁、就业安置、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将会逐渐凸显出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仍然很大,涉法涉诉的的信访案件仍处于多发期、敏感期,基层群众很多对法律条款和法律程序不了解,缺乏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走入“信访不信法”的“怪圈”,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大多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在调解涉法涉诉矛盾时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县法学会组织会员参与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是法学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扩大法学会影响,提升会员水平和知名度的好形式,根据赤城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县法学会先后承担完成了“法律进社区”、“普法宣传”、“四中全会宣讲”等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引导老百姓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了各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法学会日益受到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阶层的关注化、规范化,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讨论制定了《赤城县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对会员构成及入会条件、入会程序、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会员管理办法、会员退会及资格取消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更加紧密地团结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