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纪委书记调研报告:浅谈基层纪委如何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正确履职目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和乡村振兴工作在基层的深入推进,对纪检监察系统特别是基层纪委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精准发挥好基层纪委的职能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和乡村振兴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的安全健康运行提供强大的纪律保证是我们这次调研的主要目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在乡村振兴中持续发力,彰显纪检监察力量,应当突出做好以下方面:一、抓好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学好政策。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委发挥监督职责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既把握好纪委履行监督职能的主要内容、程序方法、关键步骤等,同时又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纪委的领导,使乡、办纪(工)委学会相对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区纪委组织、宣传部门可以采取集中学习、分散传阅、复印摘抄学习资料等形式,解读、传达中央纪委的要求精神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看齐意识;引导系统内党员干部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及时浏览中央纪委、省纪委及市区纪委工作网站,及时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态,为开展工作引航指路。二是学好业务。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基本职能熟练掌握并运用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重点是掌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与执纪监督关系密切的法规制度,为正确履职提供基本条件。同时应通过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对照梳理在执纪监督方面的工作惯例按要求及时修正过去使用但已经不符合规则的做法习惯,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执纪审查业务能力。三是掌握程序。要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就必须对乡村振兴、精准脱贫工作的相关政策业务有所学习和掌握。比如对乡村振兴项目及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全面详细了解掌握;对具体政策特别对农户个人的创业项目、资金以及民生项目、资金等情况做到精准掌握;对辖区内乡村振兴工作现状和区情、乡情以及村情、户情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情况生疏造成工作被动低效。二、拓宽渠道,抓好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或常规检查要有针对性,注重执纪方式和检查效果,必须带着问题开展,特别要盯住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岗位及人员,避免表象化或零散化。结合常规检查,一方面督促村级不断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要坚决杜绝公开就是在村室门口贴公告的想法,对于住宅远离村室、日常出行不途径村室的村民,要组织人员专门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乡村振兴、民生政策等信息,努力实现民生、乡村振兴政策范围、标准、程序、数量等在全体村民中的“全覆盖”。另一方面可结合检查直接向群众宣传讲解乡村振兴、民生政策,当好宣传员讲解员,帮助群众释疑解惑。二是全天候式日常走访检查。如果把前两种检查或调查作为基层纪委“关键节点”工作的话,那么全天候式日常走访检查则是基层纪委常态化的工作。这种常态化对于提高执纪监督效果来说更加重要且更加必要,它既是工作内容也是工作方式,应当占据基层纪委工作精力时间的一半以上。基层纪委干部平时应当走出机关,经常深入到村组农户中去,注重在日常走访检查中弄清情况、收集信息。走访对象应以农户贫困户或能够代表群众话语权的部分村民为主体,走访方式应注意在街头巷议中,在不经意的“闲聊”中,去打听“张家长、李家短”,主动掌握与工作有关系的动态,及时捕捉事关执纪监督的有价值信息。三是努力提高信访线索调查核实的质量。目前基层纪委直接接收的群众信访举报件较少,信访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主要由上级纪委转办或督办来实现。调查核实群众信访问题线索是考验乡镇纪检干部是否具备作为意识、职责意识担当意识的重要标尺。应当牢固树立“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是失职,应查出的问题没有查出来是不称职”的意识,努力克服“地小人熟”、抹不开情面等因素的干扰,排除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