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十八大以来,这个条例三次修订的亮点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这次学习教育的重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1997年2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重点突出,特点、亮点鲜明,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一、2015年修订的三个重点对于党内一度出现的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对《条例》进行了三次修订。2015年10月,党中央修订2003版《条例》后颁布了第三版《条例》。与2003版相比,2015版的《条例》无论在结构还是内容上,都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总体上缩减了4个章节,条例缩减了45条,文字描述缩减了7000字,甚至对部分章节进行了完全修改,主要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突出党性与法律的融合。2015版《条例》将2003版的十个类别的违纪行为归纳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个类别纪律体系,删除了2003版《条例》中与国家法律的重复描述,改变了2003版《条例》直接搬用国家法律文字描述的现象。二是强化文字表达。2015版《条例》的文字表达力求精简高效,改变了2003版《条例》烦琐、模糊的表述,保障了《条例》内容的精准度。三是强调执行力。具体体现为增加了纪律处分条款和对党员违纪的惩处力度,要求党组织开展防患于未然的工作,让条例发挥警告、防患的作用,也加大了对违纪行为的惩处,把震慑和惩罚相结合。二、2018年修订的五个特点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2018年党中央再次修订并颁布了2018版《条例》,即第四版《条例》。与2015版相比,2018版《条例》新增了11条,作了65条内容修改,虽沿用六大类型纪律体系,但对调适的内容和执行流程及力度做了明确要求,体现了五个特点。一是增强并突出了政治属性。2018版《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加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条,展现了纪律工作的政治性,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站位,解决党在纪律建设时面临的政治问题。二是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2018版《条例》增加了关于如何正确行使人民群众赋予权力的内容,如“在党员中出现涉黑势力,利用宗族势力出现欺压百姓的行为,或者为了满足党员干部个人政绩而搞形式主义,过度耗资建设等现象,都应当严惩不贷”。《条例》新增的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三是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形势发展要求。2018版《条例》整合了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条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与时俱进的特点。四是强调了监督和问责。2018版《条例》增加了监督问责的内容,要求必须明确监督管理主体,落实责任到人,一旦出现治理缺失、治理失误,必然存在违背党的纪律的行为,同时,细化了党员出现违纪行为的处罚方式,流程为确认责任主体、明确事件追责制度和责任主体尽职尽责。五是强调了纪法的衔接。2018版《条例》对党的纪律和法律在内容上的衔接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规定,依法治国是根本,党的纪律管理中强调对党员行为的监督,一旦出现职务犯罪现象则查处。首次提出“依法留置”,强调在法制的基础上进行处分。此外,2018版《条例》引入了监察法的相关内容,在执法方式上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