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23年X月24日,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X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执法检查报告,并围绕综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对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进行了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强化组织统筹保障,高站位高标准推进育新风促善治、惠民生增福祉等各项创建任务,举措扎实成效显著。同时指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私接乱拉管线、违规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多发常发;侵占绿地晾晒、楼道堆放杂物等个体不文明行为积习难改;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等个别领域管理缺失、职责不清;住宅小区内不文明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执法乏力等。为全力助推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七连冠”,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坚持创建为民,打造文明之都1.践行为民宗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利民、悦民、惠民为导向深耕细作文明场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科学设定目标。要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牵引,带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树牢标杆意识,科学合理制定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精益求精推进创建工作,着力做到时时、事事、处处、人人彰显文明之都形象。3.注重常态长效。聚力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体系,健全常态化创建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坚持精细化管理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集中专项整治与动态日常治理相结合,持之以恒抓文明城市创建、促文明水平提升。二、强化监管执法,提升治理效能4.明确执法责任。要对照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厘清文明城市创建各场景中各地各部门职责界限,从源头上消除责任落实的“空白点”和“模糊区”。特别是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等职责不清领域和住宅小区等监管执法薄弱领域,要梳理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清单制度。5.加大执法力度。紧盯文明城市创建中的顽疾,持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力度。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综合执法、住建、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间的联动协同,持续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有效形成监管执法合力。6.提升执法能力。要根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点多面广实际,加大对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专题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水平,促进执法办案合法规范。三、优化服务供给,夯实创建基础7.完善设施保障。要通过实地调研、基层网格反馈、市长热线等渠道,多维度分析研判不文明行为常发多发客观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大文明城市创建薄弱领域环节投入,加强人民群众生活亟需的相关设施建设,为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创造条件。8.强化数字赋能。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构建综合化智慧应用体系,推进数字化全流程工作闭环,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有力数智支撑。四、注重多管齐下,凝聚社会合力9.加强法治宣传。要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切实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营造自觉守法、崇尚文明的社会氛围。10.落实单位责任。要压紧压实企事业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管理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菜市场举办者及商场、饭店、交通场站等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制度落实情况巡查力度,及时劝导制止不文明行为。11.发动群众参与。要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实践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发动群众践行文明风尚、当好城市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