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28号)等文件要求,XX省统计局对2023年第一季度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情况(一)门户网站自查结果2023年一季度,XX省统计局门户网站运行良好,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不存在不审核发布相关内容、发布内容不合规定等情况;网站内容更新及时,积极转发中国政府网、XX省人民政府网和国家统计局等发布的重要信息;按要求及时调整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办结网民留言咨询;网页访问、互动功能和搜索功能均运行正常;一季度未发生网站被篡改、被攻击的安全事件。(二)新媒体自查结果2023年一季度,XX省统计局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XX统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账号均保持正常运行,发布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出现单项否决相关情况。本季度除推送统计信息、统计知识等内容,还及时转发中国政府网、新华社、《中国信息报》和国家统计局等发布的重要信息。二、下一步工作措施XX省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加强网站自查自纠,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保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稳运行。XX省统计局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