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面警示案例分析报告(5篇)第一篇:一、案例呈现2010年1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少勇利用其职务便利,为福建森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一个单位和薛世平等十五名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有关人员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19万多元2010年8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郑少东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7年10月,郑少东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2010年12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瑶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1产。经审理查明,黄瑶担任中共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常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调整土地规划、职务升迁、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有关人员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4万余元。二、案例分析这些人员犯罪,他们曾经都是国家的公务人员,都曾身居要位,曾有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也曾经为国家做出过突出的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但都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迈出了罪恶的一步,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这些典型案件都深刻说明:1、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2、领导干部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3、领导干部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三、案例反思这些高官要员的犯罪事实触目惊心,发人深思,感慨万千,极大地震撼了我们的心灵。时刻提醒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不断反省自己,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恪尽职守,做老实人,做老实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1、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新时期优秀的党员干部,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2、以案例为鉴,时刻警醒自己。通过这些案例的警示,自己在思想深处受到极大震撼和极大触动,对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深刻反思,得出了“三点警示”。警示一:领导干部如果不能保持操守,没有慎独慎微,不甘于清贫,反而崇尚拜金主义,放松对党性修养的锤炼,最终将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警示二: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私的工具,就会遭到“牢狱”之灾,“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警示三:如果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就会导致行为的畸形。3、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身为党员和基层责任人,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方面,要做到心不贪、手不伸、嘴不馋真心实意为人民利益着想,经得住权力、金钱、名利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对违纪现象不姑息迁就,敢于动真碰硬,不搞特殊化,真正在廉洁自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4、要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观察、思考以及处理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