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自评报告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中期评估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监局、人社局共同开展自查评估工作,现将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内容,我市制定了《灵武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中期评估的通知》要求,市卫生计生局牵头,人社局和安监局配合,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指标进展情况自查表》内容,全面开展了自查评估,重点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评估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二、工作落实情况灵武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坚持依法防治、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把握职业卫生发展规律,统筹协调通过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构建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加强职业病监测能力、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等工作任务,推动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防治工作合力,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强化源头治理。一是“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办、企业抓整改”监管方式,投入95万元委托第三方社会化安全服务机构向85家企业提供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1-9月,共计检查企业130家次,出动技术专家及人员382人次,排查隐患905项,已整改857项,整改率为94.7%。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效解决了隐患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好的现实问题。二是强化打击非法清洗油罐车小作坊。协同临河镇、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对宁东化工基地周边宁东北高速出口亿丰混凝土拌合站旁及红石湾煤矿东侧3家非法清洗油罐车小作坊予以取缔拆除。三是强化红石湾煤矿周边煤场专项整治。配合临河镇、国土环保、公安等7家部门对红石湾煤矿周边6家工贸公司进行了排查,要求其停产停业。四是加大了对水泥、冶金、危险化学品、煤矿等粉尘涉爆及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了“12350”举报电话作用,共出动包括乡镇(街道)园区在内的粉尘涉爆及职业健康检查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场所45家(次),出具执法检查文书25余份,与自治区安监局开展专项职业健康检查1次,以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形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一步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健康工作,并要求企业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改善作业场所环境,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二)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范围,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建立防治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加强对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配合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转发了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文件,近期安排工作人员督查制度的完善情况。(三)强化执法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10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家。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职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医疗机构个人剂量检测37人,全部合格。(四)防治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一是健全职业健康监测网络,实现监测全覆盖。按照《灵武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及责任分工,市卫计局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唐都医院为我市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