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让党纪学习教育“落地见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各地要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坚持示范带动学、原原本本学、以案释纪学,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地见效。坚持示范带动学,让党纪学习教育出实效。***同志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同志也曾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各地党组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列出“规定动作”清单和党员干部责任清单,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个人自学、专题党课、交流研讨等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带动作用,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读书班领学导读、积极发言交流、分享学习心得体会等方式,带头学习、作出表率,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学习实效,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原原本本学,让党纪学习教育提质效。***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地党组织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主体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将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重点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紧扣党的“六项纪律”要求,全面熟悉各项纪律规定,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坚持以案释纪学,让党纪学习教育增成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能浮于表面、不求甚解、雨过地皮湿。近年来,有些干部身处财务管理、资源监管、维修养护等关键岗位,认为自己干得多、工作苦,捞点“油水”、赚点“甜头”是“人之常情”,殊不知在纸醉金迷中,贪婪的欲望不断膨胀,敬畏之心不断消失,渐渐淡忘了“我是谁”“为了谁”,逐步滑向欲望的深渊;有些年轻干部认为自己手中无实权,党纪法规约束的是领导干部,并非是自己,从而不知边界、心无敬畏,最终跌倒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因此,党纪学习教育要突出对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人员的纪律教育,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方式,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推动学习教育菜单化、精准化,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铁的纪律化为内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