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激发我街道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加强对青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员的管理与教育,调动街道青年参与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积极性,建立科学完善的志愿服务积分制体系,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对青年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员日常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构建起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实现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青年志愿者服务伍。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本积分制办法适用于街道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由街道办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团员和街道全体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组成。(年老、体弱、有重疾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经本人申请、党组织审批,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备案,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由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评价)。青年志愿者队伍实行动态管理,由街道团委负责青年志愿服务队伍的建立和管理,每年根据人员的变动进行调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分制实行分类量化积分,采取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三、分值设置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本年度总积分=基础分(50分)+参与学习教育积分+志愿服务积分+参与组织保障积分+参与危难险重积分,总得分不封顶。四、积分内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为学习教育类、服务活动类、组织保障类、急难险重类四种类型。对青年志愿者服务实行积分制管理,每次积分根据志愿者参与服务内容确定,按次积分,一次一积分,一季一统计,一年一评选。按照“群众所需、党员所长、精准服务、规范管理”的原则,青年志愿者积极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认领志愿服务岗位,实行日常应需服务和集中主题服务相结合,为街道中心工作和群众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服务。(一)学习教育类积分。每参与学习教育活动一次积1分。主要指参加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培训、红色传承基地打卡活动或其他学习培训活动等。(二)服务群众类积分。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一次积2分。主要指参加街道办组织的下列服务活动:1、为群众提供文化体育、医疗保健、劳动就业、治安巡逻、矛盾调解、法律咨询、权利维护等方面的服务;2、为辖区老年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咨询、亲情陪护、日间照料、作业辅导、居家清扫等特殊关爱服务;3、为贫困户等困难群体提供结对帮扶服务;4、积极开展日常维修、基础检修、代办代转、民意传达等便民利民服务;5、开展文明劝导、绿化保洁、交通维护等服务。(三)组织保障类积分。每参与一次组织保障工作积3分。主要指参与组织、策划、保障街道开展的相关活动。(四)急难险重类积分。每参与一次危难险重工作积5分。主要指参与街道组织的疫情防控、森林防火、防洪抗汛等急难险重任务。五、积分方法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和便捷化的要求,青年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由党群服务中心统一调配,也可由志愿者主动报名参与街道办组织的服务活动,但均由党群服务中心统一对志愿服务进行积分审核和登记(主动参与街道办组织的服务活动的,活动结束后由青年志愿者向党群服务中心申报积分,未主动申报的不予积分),积分情况由街道团委按规定公示和归档管理。街道党建办将把志愿者积分情况列为街道评优评先、干部考察任用以及发展党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1、积分的审核和登记。党群服务中心不定期发出活动通知或预告,告知活动的内容、时间和人数,可由志愿者主动报名参与,也可由党群服务中心统一调度,志愿者领取任务后按时参与并进行活动签到,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志愿者参与情况进行积分登记。2、积分的公示和归档。每季度末,街道团委对志愿者参与活动的情况进行公示并归档。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