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全国地方残联换届工作的意见》(x〔2022〕x号)、《关于印发《xx省各级残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2022〕x号)和《关于做好县乡两级残联换届工作的通知》(x〔2022〕x号)以及xx市残联《关于印发《xx市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2〕x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乡残联的换届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认真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充分激发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勇于面对挑战,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而努力奋斗。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二)坚持依法依章程。严格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委员和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三)坚持严明纪律规矩。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三、主要任务(一)召开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乡残联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二)选举产生乡残联主席、理事长;(三)选举产生出席市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四)提出《章程》修改意见;(五)通过其他重大事项。四、会议代表(一)代表名额为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和适应工作需要,乡残联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和持证残疾人数统筹分配。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人数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二)代表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关心尊重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信、能切实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与诉求;3.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4.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参事议事的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5.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要注重吸纳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疫斗争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作为代表人选。(三)代表比例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乡所属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残疾妇女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代表人选要充分考虑先进性、群众性、代表性,要优先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扶残助残(慈善公益)先进、自强模范、劳动模范、道德模范、xx好人、文体获奖者、职业技术能手、创业之星等残疾人杰出代表和热心残疾人事业、影响力较强的残疾人亲友,以便更好地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和推动残疾人事业的深入发展。(四)代表产生办法1.出席乡残联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由村残协在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推荐产生,乡按照代表条件对代表进行审核把关;2.出席市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市残联分配的名额(残疾人工作者1名,肢残人1名,智残人(亲属)1名,由乡残联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填写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五、乡残联组成及产生程序根据《章程》规定,乡残疾人联合会设主席、理事长各1名。主席原则上由乡分管残联工作的领导兼任,理事长由负责残联日常工作的中层干部兼任。主席、理事长候选人由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名,并征求市残联意见后,报乡党委批准。主席须提交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