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解决“四为”问题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领导改革的党,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才能适应新时代新征程领导改革的要求。《决定》提出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一党建制度改革的重点。新时代新征程,必须以解决“四为”问题为导向,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以解决“乱作为”为导向,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总体上看,广大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成绩显著,同时应看到,乱作为的现象也突出存在。一些地方脱离实际、不计成本,盲目举债搞建设;有的搞大场面、铺大摊子,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的统计造假、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等。乱作为的背后,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没有解决“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必须以解决这一问题为导向,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真抓实干抓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此,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必须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政绩观教育。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帮助干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服务群众本领。二是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政绩观不正的干部。三是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发挥监督管理的约束作用。要优化政绩考核,划出底线红线,完善法规制度,健全监督制约体系,提高考核的精准度和科学性,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真作为、破解乱作为。以解决“不作为”为导向,形成能上优奖、庸下劣汰的良好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振奋精神,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党和国家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与此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作为的现象。有的干部存在等靠、守摊、享受、旁观、本位等思想倾向,念起“推”字诀、“拖”字诀,当“甩手掌柜”“二传手”,做“老好人”“太平官”,顾虑“洗碗越多摔碗越多”,信奉“多栽花少种刺,遇到困难不伸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出现无利可图“不愿为”、得过且过“不思为”、监督不力“不必为”等现象。与“乱作为”相比,“不作为”的危害更具隐蔽性,甚至危害性更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官避事平生耻,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为此,干部人事制度应着眼于使干部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迸发攻坚克难的战斗力,坚决破除干部拈轻怕重、躺平甩锅、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的“不为”心态。要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制定务实有效的考评机制,明确“下”的情形、优化“下”的程序、压实“下”的责任,把敢不敢为、能不能为、想不想为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把为了什么、为了多少、为成了多少作为选拔干部的基本依据,切实解决为与不为、为多为少,为好为差都一样的问题。以解决“不敢为”为导向,优化“三个区分开来”的容错纠错机制。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许多领域面临“老屋已拆,新屋未建”的情况,导致出现有些领导干部产生“求稳怕错”“多干多错”的错误心态。有的干部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患得患失,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得多错得多的思想,不敢作为、不敢担责。分析“不敢为”的原因,主要是导向不明,追责问责不精准、不科学、不规范,对“担当作为”缺乏深刻理性的认识,有些地方担当氛围不够浓、履职环境不够优,为担当者担当护航、为干事者撑腰鼓劲还没有真正做到位,考核评价、正向激励、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还不够科学完善,激励“雨点小”、问责“简单粗暴”,等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要有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求广大干部必须树立“敢为人先”的豪气、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