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为切实抓好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无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和安排,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的领导,成立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以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抓手,建立完善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为零。利用会议、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多渠道宣传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问责制,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三、源头控制,强化监管做好安全检查和督导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及时的、经常的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分析处理将不安全因素控制在源头。一是坚持每周例查、节假日重点查;二是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局机关、司法所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和车辆的检查管理;四是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供水、供电等重要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四、落实保障,严格奖惩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高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局干部职工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监督举报局对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行使管理权、监督权、检查权和指导权,负有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检查责任和指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