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合作社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2023年,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坚强的领导下,在市社和有关部门精心指导和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县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供销系统实际,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进战疫保供稳产,夯实基层组织体系,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现将2023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社党委结合去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市委第八次党代会和县“三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10次集中学习,特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准则,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二)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从政治上扛起党建主体责任,从思想上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党委成员联系点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确保党建工作的有效落实。扎实开展组织系统“夯基提标年”活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排查整顿,进一步清查整治突出问题规范党务工作,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对党务工作规范化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目前已组织召开25次党委会,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社党委向县委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写的《忏悔实录VI》、《忏悔实录XI》,并要求干部职工写好心得体会。通报上级纪检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5起,开展党风廉政谈话2次,督促干部职工对照检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清正廉洁做人做事。二、党建引领,全力助推供销工作(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77866万元,比上年增长2.3%;购进总额57742万元,比上年增长2%;全系统实现利润309万元,比上年增长0.4%。建基层供销社3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0%,建基层供销社示范社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二)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进一步拓展组织体系。县社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县重点镇乡、村进行深入走访,座谈,研判,形成基层供销社必须紧紧围绕县委主导产业去建设,旨在方便群众,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共识,进一步明确了村供销社、乡镇供销社建设方向。按照省供销社提出的“村两委+供销合作社+农民专合社”建设模式,由县供销社牵头,吸纳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联合组建“三社”融合供销社,今年已建成镇级基层供销社3个,进一步为乡村振兴搭建购销平台。(三)发展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助农增收效果明显。依托参股企业绿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立新镇、石安镇、景福镇等供销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建设蔬菜生产基地11500余亩,签订蔬菜收购保底价合同,目前收购青菜13400吨,每吨收购价较去年增长80元,增加农民收入107万元,发展了我县蔬菜产业,实现了助农增收。(四)开展农资社会化服务工作,扎实有效为农服务。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及网点销售利用农资供应淡季,截止目前,购进各种化肥31000吨,比上年增加0.4%;农药1390吨,比上年增加2.3%;农膜300吨,比上年增加2.1%。销售各种化肥30600吨,比上年增加0.5%;销售农药1100吨,比上年增加4.8%;销售农膜456吨,比上年增加13.1%。为我县农资商品保供限价,确保了全县农业生产的需要,减少了农民生产投入。同时,积极组织全县庄稼医院开展农资科技讲座500余次,出诊380余次,免费发放农资科技宣传资料80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