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交流发言稿随着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来讲,就是要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抓手,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切实把“三转”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把落实监督责任与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面,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肤浅的看法。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市场监管部门在落实“三转”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监督越位。局党组认为纪检监察机构办事信得过,任何工作如有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导致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任务繁重,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承担着优化营商环境、信访维稳、行风建设、基建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作风纪律督察等任务。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状况,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二)监督错位。目前系统内一些“老大难”的工作,常常让纪检监察机构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优化营商环境、行风建设、基建项目招投标、集体采购、信访维稳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在基建项目招投标集体采购等方面,认为只有纪检监察机构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三)监督缺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习惯于听命局党组工作安排及部署,对同级机构、上级领导的监督极为少见。在具体监督中,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干部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四)队伍缺编。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存在一定缺编现象,局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较为普遍,办案骨干和人员力量不足。“三转”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具备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我局没有,且普遍存在业务培训欠缺等问题,制约了业务能力的提升。二、解决问题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解决:(一)明确职能,不越俎代庖。着力改变“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状况。一是明确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按照“三转”要求,明确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把该交出去的交出去,坚决把别人的“责任田”还回去。比如,我们已将过去由纪检监察机构牵头负责的党务公开、公车管理、办公用房清理和招投标监督等工作分别移交出去。二是明确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的工作职责。以往,分管纪检的领导分管工作多、文件多、会议多,陷于文山会海,无法集中精力抓好主要工作,造成本职工作没做好,牵头工作难到位的现象。现在,明确分管领导只分管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可以集中精力抓好本职工作。三是厘清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厘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确保市局党组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负监督责任。(二)突出主业,不分散用力。市场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重在突出主业,在真转、实转、快转上做文章,把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工作来抓紧抓实,切实改变“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局面。一是突出案件查办。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要通过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申(投)诉以及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主动寻找案源,认真搞好分析研判,对该立案的进行立案查处,该采取组织措施的采取组织措施。二是突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突出作风建设。在改进干部作风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突出“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做到“三个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即:明察暗访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从具体问题抓起,从每一个时间节点抓起,抓住重点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处理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既要加大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