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心得体会(2)新时代“枫桥经验”心得体会(一)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工作任重道远,在新时代,我们需要在“枫桥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党建为引领,构建更加完善的基层治理新模式。一是以“自治”为基石,练好基层治理“基本功”。在实践中,自治体现为基层党组织依托群众自治、村民自治,推动基层事务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自治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基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作用的重要保障。通过加强基层自治能够广泛凝心聚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基层自治须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始终坚持党组织的全面领导,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群众自治深度融合,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分界线”,把握好自治的“一招一式”,才能在基层治理现代化道路上“施展拳脚”。二是以“法治”为武器,树牢基层治理“硬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此次也强调干部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法治是治理的基本方式是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有效手段。在基层治理中,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依法治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党员干部须远离法纪的“高压线”,做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才能确保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同时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法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强大武器。拧紧思想“螺丝”、上好实干“发条”,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身,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的强大力量。三是以“德治”为保障,打好基层治理“持久战”。德治的培育是基层治理的重要途径。德治是在法治基础上的延伸和提升,不仅是道德建设的需要,更是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弘扬社会正气、培育良好社会风尚的关键力量。以德治构建基层治理新模式,是新时代基层治理的迫切需要和历史使命。信念的丧失,道德的堕落,往往是社会腐败的根源,同样,良好的道德修养也能避免基层治理中的大多数问题。唯有通过弘扬社会正气、加强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德治的强大力量,才能真正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新时代“枫桥经验”心得体会(二)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党组织走稳新时代“枫桥”之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关键。一要通达基层自治,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地基”保障。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积极性,党的执政根基才会更加坚强有力。基层归根到底就是群众自己的家家里的事情需要群众自己做主。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强化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全面引导发动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生产生活各项工作,形成“班子带着党员干、党员带着群众干、群众之间比着干”的工作氛围,推动基层治理从“单兵”作战向“整体”提升,以群策群力助力基层协同共治,提升基层治理工作成效,更好发挥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二要推动基层法治,积累基层治理体系“护盾”能量。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法治二字,蕴含着治国理政的集体智慧,凝聚着传承千年的殷切期盼。做严“法治”,就是引导人民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矛盾机制强化群众信访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着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变群众“上访”为干部“问访”,做实“走千山万水、访千家万户”遍访全覆盖行动,坚持“三清三直三现场”,做到基本情况清、矛盾问题清、工作进展清,大力推行全民普法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送法下乡”,不断发掘“乡贤”调解员、夯实矛盾调解委员会,化邻里纠纷为邻里和谐。三要推动基层德治,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底色”支撑。国无德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