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吃空饷”问题的自查报告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17〕34号)要求,我单位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单位行政编3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二、主要做法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办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办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三、下一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