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新时代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政绩观是领导干部立场、修养、境界的集中体现,决定着领导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方向和成效,关乎党和国家事业成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时常叩问“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个基本命题,自觉把正确政绩观作为衡量履职成效的一把标尺,真正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交出优秀答卷。一、把对党忠诚作为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性是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也是干工作、出实绩的根本前提。错误的政绩观,说到底是背离了党的性质和要求,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根本的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协商,政治是永远摆在第一位的,任何时候都要旗帜鲜明。这次政协章程修订,增写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内容。作为政协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政协之“政”是政治之“政”的思想,时刻不忘党员身份、不忘职责定位、不忘使命重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实际感受来考量,从根本上讲就是让老百姓的日子有甜头、有盼头、有奔头,过得越来越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站稳人民立场,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还是参政议政,都要牢记为民服务根本宗旨,践行好“人民政协为人民”的价值追求。我们提出的每一项提案和工作建议,都要考虑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否贯彻了人民至上的理念,能否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确保方向不偏、符合群众意愿。其次,要对群众有真感情,把群众看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兄弟姐妹,不能当“官老爷”。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用心用情用力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后,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拜人民为师,甘当小学生,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积极反映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尤其要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地位超脱的优势,走进群众、深入群众,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获得正确认识,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调研选题上,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等重点民生工作,多选择“小切口”,多选择政协确实能够推动解决的问题,多选择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在调研方式上,坚持“四不两直”,一竿子插到底,听真话、察实情,实事求是,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真正把群众诉求反映上来,真研究问题,研究解决真问题,提出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三、把严实作风作为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作为政协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认识到发展经济、保障民生是政绩,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也是政绩;制定政策、推进实施是政绩,思想引领、解疑释惑也是政绩。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握好三个方面关系:一是把握好“潜绩”与“显绩”的关系。200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实施“千万工程”,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20年来,经过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我们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胸怀,把围绕中心履职尽责作为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