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XX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第三条党组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四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第五条学习的组织与职责(一)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二)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组成员代行职责;党组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三)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第六条学习的主要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事关古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县委要求的相关内容;涉及工会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第七条学习方式(一)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为半天,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小结。集中学习可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党组成员辅导、深入企业、项目建设一线作观摩学习、观看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提升学习效果;中心组成员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由党组负责检查。(三)深入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集中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四)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第八条学习要求(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二)严格执行学习纪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原则上必须全体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完成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2篇,由党组收集、整理、总结、推广。(四)按时完成学习笔记。中心组成员要确保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认真记写学习笔记。第九条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备案。(二)党组结合年底县委理论学习考核,对党组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党组分管负责人要对党组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抽查检查,量化打分,作为年底理论考核成绩依据。(三)在民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