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县委宣传部: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如下:一、工作情况(一)强化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意识形态领域第一责任人,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听取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汇报,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主动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加强理论武装,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思想大解放活动等主题教育,积极从养老、社会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移风易俗等方面入手,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科学谋划、部署民政领域每年工作重点,确保了县域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二)强化风险矛盾预警研判。一是突出重点人群。对党员干部实施从严监督管理,定期谈心,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教育党员遵崇党章,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二是突出阵地管理。加强对民政微博、公众号等互联网宣传阵地的使用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设置舆情监控员队伍,确保一旦出现舆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置。(三)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一是关注重点群体和领域,定期研究分析基层治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完善走访机制,多渠道深入宣传惠民政策举措,积极回应民生关注和社会关切二是将民政宣传工作列入全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传递党的声音和关爱。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一是宣传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市县党代会、市县委历次全会上存在差距。尤其是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上,存在滞后、拖沓现象。例如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县民政局第一时间就报告内容进行了学习,但在宣讲上,为了更好地让宣讲同民政未来发展相结合,县民政局更多的是被动地等待市级层面的指导文件和宣讲课件,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市级指导文件下发后,又因疫情缘故,没有及时开展宣讲。二是中心组学习研讨不够。县民政局虽然能每个月开展中心组学习,但部分学习未及时开展学习研讨。三是学习强国APP推广使用有差距。局干部职工虽然能保持活跃率,但是部分年轻干部职工学习意识不强,每日学习学分较少。(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研判不及时。2023年以来,县民政局未及时就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进行研判,风险隐患台账仍旧停留在2022年,存在不完善情况;二是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不及时。例如,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下半年意识形态总结没有及时报给县委宣传部从而被宣传部通报批评;三是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建设有差距。例如,局机关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仅有1名,且是兼职,宣传思想队伍力量不够强大。(三)重大思想舆论斗争方面。移风易俗宣传引导不到位。例如,殡葬领域大墓、活人墓、豪华墓的情况依旧存在,由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差距,导致“人在山脚、坟在山上,推窗见坟,抬头见墓”的情况客观存在,农村由于公益性公墓没有建立,乱埋乱葬的问题依旧存在,日常清明、中元节祭祀,群众仍然有烧火纸的情况,这些都说明移风易俗开展不够。(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在“扫黄打非”上存在差距。例如,县民政局负责牵头儿童方面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仅仅满足于保障孤困儿童的生活救助和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虽然建立了儿童保护的队伍,但没有发动未保工作队伍开展未成年人领域的“扫黄打非”,简单地认为该项工作是教委和宣传部的事情。二是对微信、网络、群众见出现的一些错误的倾向和言论没有及时开展舆论斗争,例如,县民政局虽然建立了网评员队伍,但在日常工作中仅仅满足于完成网信部门交办的任务,没有主动同网络上的错误言行开展斗争。(五)意识形态重要领域重点群体建设方面。一是对社会组织新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