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3年信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大局,继续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全力抓好基础业务规范、疑难问题化解、信访秩序治理、信访舆情研判等重点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信访事件,为全镇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综治中心依职责牵头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各社区和镇综治中心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信访问题的包案化解等信访工作。(二)从严督办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行业突出信访问题列入处重点工作督查范围,严格督查督办。严格按照“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原则,对信访件的调查核实、调解处理、信访回复等由镇综治中心统一“归口管理”,各社区要在镇综治中心牵头指导下按要求接访约访劝访、按期办结化解,坚决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访民越级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情况发生。二、全面推进信访依法逐级走访(一)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接访行为,做好接访约访记录,及时处理相关信访事件,跟踪接访事项处理和结果反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各社区要全力处理交办的群众来访、群众来信,不得把信访人的问题推诿上交,要直面社会矛盾,解决现实问题,促进和谐稳定。(二)加强初访接待工作。坚持信访渠道公开制度,镇机关和各社区要公开信访电话、通信地址等,积极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电话、书信、网络等方式反映问题,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规范依法逐级走访,压实首办责任,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合理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推动依法就地解决突出问题,合理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三、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信访问题镇综治中心和各社区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重点突出项目建设、物业小区等矛盾纠纷,适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一明确包案领导,落实化解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案结事了”,力求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发生越级访和集体访。四、全力做好“两访”治理工作(一)做好重点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各社区切实加强重点时期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的排查摸底,对维稳工作提前谋划和部署,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把信访人员稳控在本社区,防止发生失控、发生非访。重点做好节假日、开学前以及国家、省和市“两会”等重点时期的信访维稳值班,确保不发生进京、到会等上访事件。(二)狠抓进京非访和越级集体访治理。对进京非访和越级集体访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做好稳控工作。一旦发生,镇综治中心要按要求安排人员,及时进行劝返接领和处理,确保接得回、稳得住、化解得了。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长期违法上访人员和信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五、全力抓好信访基础性工作(一)规范信访事项办理行为。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和"诉访分离”要求,准确界定每件信访诉求性质及办理权限,引导群众分别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信访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属信访事项的,要按照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时限、要求,严格信访接待登记、研究受理、调查处理、送达答复等程序,认真办理信访事项。(二)加大疑难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力度。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会商、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推动分管领域内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有效处理。加强信访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工作,超前预防,及时应对,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六、加强舆论宣传和舆情应对(一)加强信访工作宣传引导。采取集中设点、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信访条例》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