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审丑流量”伪装“高质量”侵蚀网络社会环境紧贴头皮的油腻头发、脸色惨白的怪异妆容、略微磕巴但一本正经的语气……自称“高质量男性”的XX在网络上发布了一个“人类高质量男性求偶高质量女性”视频并迅速走红,其自拍照更是引来明星大咖和众多网友模仿。据网络数据该视频在各大平台的播放量超过2500万次,XX的微博粉丝数量一个月内超过百万,但他开通付费粉丝群收取年会费7.5万元、月会员费用2.5万元,终究暴露出其“铜臭”的本性。“审丑流量”捧红了一批人,“审丑经济”也似乎很有市场,为了追求更大流量和经济效益,投机取巧者会选择更“油腻”、更猎奇的方式撩拨大家的神经,直至让“审丑”内卷,伤害公序良俗。在全民互联网时代,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网络“审丑”现象,亟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网络“审丑”带来的危害(1)病毒式传播扩散,破坏健康网络生态。网络“审丑”是信息时代急速发展下的一种特殊产物,“审丑对象”为获取更多人气和流量,不断示丑、露丑以博取网民、大众的眼球。网络“审丑”虽然只能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但看中“审丑”背后巨大商业利益的网络平台,不断对“审丑网红”进行人设包装、策划宣传、话题炒作,便迅速将单一的网络“审丑”现象,升格至整个网络空间乃至社会级现象,且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短期内难以遏制的特性极易对网络生态和社会秩序造成不容忽视的消解和腐蚀影响。(2)降低大众审美品位,误导青少年价值取向。在网络“审丑”的迅速传播下,一些网民、大众自觉或不知觉地把审丑当成一种“时尚”消遣,“看客们”在满足了自己偷窥欲望的同时又满足了自身的需求感,不自觉进入嗜丑误区,势必造成网民美丑不分、荣辱不清、是非不明的低俗化态势造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文化理念的干扰。同时由于未成年人对新鲜事物有着极强的好奇心和模仿能力,但自身辨别能力还有所欠缺,网络“审丑”使得低俗文化对主流文化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进而对未成年人的审美情趣、价值取向产生严重不良影响。(3)导致行业发展低俗化,影响正能量主题创作。在一众“美”之中,“丑”能脱颖而出,让群众误以为在一众“高雅”内容之中,“低俗”内容也能火爆。网络“审丑”能够快速获得流量和人气,甚至完成火速变现,易对自媒体内容创作者产生方向性误导。相反,部分坚持优质内容创作作者反而因网络“审丑”的“排挤”缺少社会关注度,无法实现流量变现和认可,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部分影视、文学等创作走向哗众取宠化的深渊,影响主流文化作品的创作与传播,阻碍社会文化内涵和文化自信的提升。二、意见建议(1)加强网络正能量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议调动各类网络传播平台积极性,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用正确的网络舆论引导思潮、凝聚共识。特别是要重视商业网络传播平台的价值导向功能,增强其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鼓励它们弘扬清风正气、通达社情民意、疏导公众情绪,与主流舆论沿着同一价值方向、同一价值目标努力奋斗。(2)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增强网络媒体社会责任感。建议做大做强重点新闻网站,做好重大信息网上发布,回应网民关切,主动有效进行网上引导,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环境,集聚网络舆论引导合力。新闻主流媒体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引导作用,坚定正确的立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正向舆论引导社会大众。同时要加强对网络媒体人的道德约束和社会责任感培养,使其真正承担起传播健康文化理念、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此外,还应不断加强网民和网站的自律教育,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有效提高全社会、全行业的网络传播素养。(3)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具体措施。建议推动立法明确网络传播平台具体责任和义务,做到不刊载、不转发、不炒作不实或暂未核实、无法核实的网络信息,为广大网民提供健康、纯净的网络互动平台,降低不实网络信息的影响和危害。同时,网络监管部门应强力打击网络“审丑”的制造者和传播者,不断规范互联网传播秩序,避免一些不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