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规定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政府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着力打造最强执行力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国、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县政府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一、请示报告主体(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县政府各部门。二、请示报告事项范围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是指超出本地、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虽在本单位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应向县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一)突发重大事件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xx县密切相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安全事故、灾情疫情、社会动态、治安刑事案件等。(二)重要工作事项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涉及本单位事项的情况。2.省、市县重点项目实施年度评估情况;城建、环保、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与使用绩效年度评估情况,重大国有资产处置情况。3.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及阶段目标完成情况。4.县政府各部门涉及全县性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财政预决算等事项。5.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资产处置、资源整合等事项。(三)重要会议1.要求及时贯彻落实的县级以上重要会议精神。2.县政府各部门组织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四)重要活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组织的15人以上的外出考察活动。(五)重要接待1.上级领导(处级及处级以上)以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来县内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2.国内外重要媒体来xx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3.重要外事活动的接待。(六)外出请假、调研和培训情况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衡阳的情况。(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八)其他按规定应报告的重大事项。三、报告要求(一)各类重特大突发事件按应急管理规定的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报告。获取更多实用资料,加微信xaddxh特别重大、紧急事件,用电话迅速直接报告并要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及后果。应急处置情况,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事项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情况,按相关事项规定的时间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县政府各部门涉及全县性的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县长报告,涉及其他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分管副县长报告。(三)县政府各部门组织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要在会前1周向县政府书面报告;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要在会前1周口头或书面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四)副县长参加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以及县政府各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要提前向县长报告,并告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五)风险评估报告及防范化解方案必须在决策实施前尽早报告,给县政府留出研判决策时间;外出请假原则上需提前2天以上报告。(六)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及重大工作成效、试点实验、通报排名、会议活动等相关工作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七)重要接待活动严格按照县政府规定的程序报。(八)其他重大事项按己有的规定程序、方式和时间报告。四、监督与追责机制(一)全县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作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要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负总责。(二)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纳入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督查,纳入县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三)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督查,不定期对报告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出现瞒报、迟报、谎报、误报,或绕开县政府直接向上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