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给行政支部讲党课讲稿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专题讲一次党课。习近平同志当年在浙江任省委书记的时候,在《之江新语》这本书中有一篇短评,谈到了什么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一名党员无论在什么岗位,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是为党的执政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讲奉献、讲觉悟讲大局、讲境界,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权威,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这就对什么样才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这个问题做了具体回答。即新形势下,如何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如何成为总书记眼中的合格共产党员,就是这样一个要求。下面我分三个部分来讲。说党员,这个身份,离不开党章。首先我从党章的角度,作为党员,历代的党章怎么讲的,做一个回顾。党成立的时候,当时的党章并没有党员这一章,但在入党条件中,明确要求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政策,也有保守秘密的规定。到“二大”的时候,党章有了“党员”这一章,明确了党员的义务,规定了党员的条件、入党的方式,明确了党员要遵守的一系列纪律。到“三大”“四大”的时候,增加了党员自动退党的规定。到五大的时候,党章增至11条,首先提出了开除党员的规定。到“七大”的时候,党章是第一次独立自主制定的党章,进行了全面修改,第一次明确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党对党员的要求首次有了清晰和系统的标准。我们平时说公民、群众的权利与义务,党员把义务放在权利的前面。这就明确党员了与一般群众的区别同时明确了党员的年龄标准即年满18岁,还对党员的其他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到“八大”的时候,党章一章扩大到18条,义务扩充为11条,权利扩充为7条,从各个方面体现了党全面执政以后对党员的新要求。到了“十二大”党章,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制定的一部新党章,也是现行党章的基础,对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党员的合格问题开始被摆到了重要位置,与以往党章相比,更加强调党员是劳动人民群众的一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党员的权利义务总结为8项,更加符合改革开放的要求,更加注重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首次规定了新党员入党要宣誓,规范了誓词的内容。从党的“十三大”到“十八大”,每次都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党员队伍的变化,对党章进行修改,先后总共有六次修改,基本沿用了十二大党章的表述。所以回顾党章关于党员要求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看出,严格控制入党条件,严明党员的标准,对党员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合格党员,始终是党的重要的工作。现行党章关于合格党员的标准,也给大家说一下。其实关于合格党员标准问题,历届国家领导人有很多论述。毛泽东同志1937年9月7日在《反对自由主义》中讲,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做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邓小平同志在1956年11月17日在《马列主义要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中说,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或者说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句是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作为党员的最高准绳。江泽民同志在1994年9月28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讲话中提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仍然要讲理想,讲奉献,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胡锦涛同志在2012年11月8日《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讲话中讲到,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健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习近平同志2014年1月14日《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中提到,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总书记的论述强调了新形势下党员的道德性,不能与中央唱反调,要忠诚于党。所以现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党章、学重要讲话,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