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自查情况的报告集团公司:根据集团《关于印发<集团系统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实施办法(试行)>(集团办字〔2022〕1号)的通知》要求,公司纪委持续开展公司职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和违反“三个规定”自查工作,现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将2022年度关于“三个规定”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情况1月4日,集团公司纪委对集团所属各部门纪检监察员(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上报的《领导干部和公司职工违反规定过问、干预职能部门执法办案情况登记表》进行分析研判。未发现有公司职工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未发现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未发现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亲属转递涉案材料;未发现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未发现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未发现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未发现要求办案人员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未发现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未发现办案人员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未自行回避;未发现其他影响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况。未发现为罪犯日常管理请托说情;未发现邀请相关公司职工私下会见罪犯亲属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人;未发现为罪犯或其亲属转递有关材料;未发现为罪犯或其亲属通风报信;未发现其他影响集团公司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的行为。二、促进“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2022年度,集团公司纪委通过公司内部网及时向集团所有公司职工转发了集团关于印发《集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动员广大公司职工高度重视,落实相关要求,为促进广大集团公司职工深刻理解集团党组下发的《通知》重要意义起到了铺垫作用。在集团纪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公司职工参与学习,促进“三个规定”入脑入心、落地见效。一是要求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积极组织本部门公司职工对“三个规定”等文件进行集中学习。二是提议将《集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负面清单(2022年版)》等文件纳入各支部党建理论学习计划。三是制作了《“十个严禁”“三个规定”“六条禁令”现场口试考核登记表》,并进行了现场随机口试考核。组织开展了关于“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相关内容的专项考试活动。有力保障了广大公司职工对相关内容的理解,为进一步压实具体责任,强化公司职工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起到了推动作用。三、存在的不足(一)对公司职工的思想发动不够深入目前各部门纪检监察员(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填报的《领导干部和公司职工违反规定过问、干预职能部门执法办案情况登记表》存在“零报告”问题比较突出。需进一步增强公司职工对制度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破长期“零报告”现象,实现向“零漏报”转变。(二)对基层展开调研不够深入受当前疫情影响,纪检专职干部无法随时随地深入基层进行监督,排查公司职工是否违反“三个规定”往往满足于各部门上报的《领导干部和公司职工违反规定过问、干预职能部门执法办案情况登记表》,缺少疫情期间对基层展开排查的有效机制。四、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切实压紧压实责任,提升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实效性。落实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处理被动查实隐瞒不报行为,坚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二)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基层展开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适应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基层展开调研,加大对违反“三个规定”的排查力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始终释放“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筑牢公司职工遵守遵规守纪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