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四化”协同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近年来,县坚持以党建引领,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选聘任用、教育管理、考核激励等机制,拓宽成长渠道,优化队伍结构,努力锻造一支结构优、业务精、能力强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服务水平。一、健全职业体系,推进“系统化”改革。一是夯实改革基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动推进全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印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成立综合指导、认定考察、薪酬套改等6个工作组,将城市社区和县内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纳入建设试点。2023年,按照规定标准配置城市社区工作者325人。二是完成全面认定。通过前期调研、首次认定等程序,对27个城市社区及官舟镇和舟社区“两委”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开展全面考察,建立健全五岗20级40档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薪酬待遇体系,对符合套改条件的进行首次认定、薪酬套改,按照工龄、职务、学历重新确定薪酬待遇,与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全县完成城市社区工作者套改享受一岗待遇22人、二岗待遇4人、三四岗待遇各38人。三是严格进入渠道。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渠道,完善公开选聘网上报名、笔试、面试、选岗、体检、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招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区工作者,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质量。2023年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34人。二、加强能力建设,锻造“专业化”队伍。一是分级分层培训。通过选派城市社区工作者参与省、市级培训,举办县级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升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能力。2023年以来,共选派城市社区工作者参与省、市级培训55人次,举办县级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网格员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60人。二是优化队伍结构。通过鼓励学历提升、获取职业资格证书、选聘年轻干部等方式,不断优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年龄、学历结构。2023年,全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中获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助理社会工作师5人,提升为专科学历8人、本科学历1人,专项招聘34名专职网格员。三是加强人才储备。通过“一人一策”制定帮带措施,加强新任城市社区工作者教育培养,采取“导师帮带制”,将优秀人才纳入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名单,对新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多对一”传帮带能力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在职城市社区工作者专科以上学历89人,占比66.4%;35岁及以下59人,占比44%。三、完善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水平。一是优化管理机制。建立备案管理制度,严格借用管理,规范对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辞职、辞退、解聘、撤换等程序,将城市社区工作者日常工作表现情况作为发放季度绩效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规范档案管理,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建立个人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管理,全覆盖建立在职城市社区工作者档案134份。二是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县级年度城市社区工作者考核方案,将抓社区党建、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及完成上级交办工作、居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考评内容,促进提升城市社区工作者服务意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等级晋升、绩效发放、评优评先、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2023年确定优秀等次20人,合格等次82人,参加调资102人,人均月增资140.5元。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完善城市社区工作者到龄退休制度,对现任城市社区工作者中的社区“两委”成员届中年满60周岁,可待任期届满再办理离岗手续。对出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街道及社区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形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限期转出社会保险关系、劳动人事档案。四、强化激励保障,促进“长效化”发展。一是保障薪酬待遇。实行“级别薪酬+职务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的薪酬体系,工资实行一年一调,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二是畅通晋升渠道。坚持梯队培养、递进使用,探索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五岗--四岗--三岗--二岗--一岗”成长链条,把优秀网格员选进“两委”班子,把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