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持续推进水质巩固提升,“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全县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取得历史性成就。今年一季度即实现开门红,不仅提前两月完成2023年“夏季攻势”33个市定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同时举一反三、自我加压,高标准完成全县77处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全县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清零、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一是高位统筹调度,提前谋划部署。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水缸子”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副县长实行半月一调度,其他县级领导常态联点督导,并经常深入一线督导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并将水环境质量作为河湖长制和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考核指标,作为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重点内容,连续三年强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特别是今年,做到起步即起势、开局就加速,谋划在前、不等不靠、主动作为,1月份即组织对全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排查整治,共设立各类标识标牌110块,为高效保质完成年度“夏季攻势”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截至3月底已实现全县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100%清零和规范化建设100%覆盖。二是注重合力攻坚,推动工作落实。面对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点多、面广、任务重的局面,积极整合资源、压紧压实责任、合力破解难题。在县财政资金紧缺的现状下,发改、生态、水利、农业等部门多方争取、同向发力,积极跑项争资。成功申报xx县农村千人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等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等共计逾xx万元,用于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流域治理。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严格落实监管或属地责任,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加强现场巡视,抢抓工作进度,动态跟踪督导,保障整治效果。特别是乡镇街道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参与选址,及时准确有效回应村委、居民诉求,化解用地矛盾等。县委办、政府办及县生环委办锚定目标任务,坚持明察和暗访并行、监督与服务并重,构建了“发现、交办、督办、反馈、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对站位不高、措施不实、推进不力的行为,及时采取通报预警、约谈督办等措施,直至问责追责。三是坚持系统治理,实现“三效齐升”。既不折不扣提前完成市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又注重举一反三、系统治理,将全县其余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纳入工作范畴。同时,严格对标对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和政策要求,问题整改高标准、水源保护规范化,实现水源地治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效齐升”。一是有力改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及水源地水质,提高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生态环境保障。二是对农村水环境保护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产生广泛的影响,使工农业及旅游业发展不受环境的制约,确保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目标协调发展,给农村经济带来利好。三是能够在促进绿色流域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公众环保意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深远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