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召开今天这次会议,是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委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体现,目的是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刚才,**同志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步工作作出了安排,几家单位作了发言,大家要学思践悟、抓好落实。市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去年以来,推出了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党建重点工作台账、基层党建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落实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示范点等制度措施,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正风肃纪、从严治党的大气候大环境初步形成。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把握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责,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有的缺乏切实管用的硬措施,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想万事大吉;有的好人主义严重,对错误思想和行为放弃了批评和斗争,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敢较真碰硬,放任一些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这些,暴露出一些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对此,必须强化清醒忧患、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深化认识,不断强化担责的自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根本政治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定位决定的,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大题大作、大事大为,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第一,这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落实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也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第二,这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管党治党的“法定责任”。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主体责任是党委的分内责任、直接责任。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主体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