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掌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泸审征〔2022〕10号)已收悉,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鲁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及时整改。现将相关意见反馈如下:一、投资收益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村集体经济收益程序不合规鲁掌镇鲁祖村、三河村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164132.60元未制定分配方案。其中:鲁祖村使用光伏收益发放2021年度光伏公益性岗位工资33209.52元;三河村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68540元。整改情况:在审计期间已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二)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投资收益、租赁收入、滞纳金及收回投入资金我镇三河村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投资收益5000元(袁氏农家乐)。整改落实情况:三河村委会多次组织人员对袁氏农家乐法人丁宁下发催缴通知,但至今未收回。(附:附1催缴通知1份)今后将严格执行监督责任,督促各村集体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催收投资收益、项目资金、租金。我们继续组织人员对袁氏农家乐法人丁宁进行催缴。(三)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投资收益347066元我镇三河村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投资收益4500元(泸水三河百香阁鸟家乐)。(在审计期间已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监督责任,督促各村集体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催收投资收益、项目资金、租金。二、“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未全部纳入账务管理和资产系统管理、账实不符的情况,经现场抽查盘点20个村委会(社区)发现,实物资产与资产明细表不一致、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部分固定资产重复入账、资产闲置、各村委会(社区)未定期对村集体(社区)所属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的情况。整改落实情况:鲁掌镇在2022年12月30日完成了固定资—2—产清查工作,将按上级要求及时录入清产核资系统,做到账实相符。(附:催缴通知1份)(二)“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各村集体存在“三资”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未制度“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投资业务内部制制度”“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根据审计建议,督促指导各村集体结合村里的情况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可行。(附:附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1份)(三)各村未按规定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整改落实情况:由各村监督委员会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确保村级财务工作正常开展,并受到监督。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2021年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集体发生的经济业务,未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登记会计账簿。六库街道办事处和大练地街道办事处业务发生基本民有者权益科目进行核算,片马镇仅建立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上江镇通过“专项资金支出和拨入专项资金”科目进行会议核算,其余5个乡镇业务发生基本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导致会计账面无法准确完整的反映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的情况。—3—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在其他应付款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