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按照本次督查工作要求,现将市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工作职能和窗口单位特点,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政务服务全过程,努力做到所有工作向此聚集,不断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进程,全力推动“蒙速办·四办”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更多地惠及各族群众,推进各民族共同走进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努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一)聚焦政治统领,树牢民族团结“风向标”。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市局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抓,坚持党政“一把手”牵头抓总、亲自部署,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工作,推动民族政策落实落地,按时上报有关民族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存在的问题,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市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党的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结合政务服务实际制定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细化完善x个方面,x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和责任科所室,进一步拧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责任链条。建立了《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等工作制度,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三是完善工作举措。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党建+”特色,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改革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组建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5个提质增效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行事历,实行每周一调度,以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为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石。(二)聚焦思想引领,编绘民族团结“同心圆”。一是抓实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宗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党的民族政策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中,制定并印发了《x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通知,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培训、网络学习等各类培训教育形式,通过开展“十个一”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思想和“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截止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x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内容x次,专题研讨x次,党组书记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x次,专题理论测试x次。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模范自治区”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抓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教育,在政务大厅一楼制作了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主题的工作展厅,在机关公示栏张贴民族团结宣传画,制作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大厅LED显示屏、电视、微信公众平台、市局官网等媒体,累计发布微信公众号x期,x在机关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内容x余条,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并在每条公众号内容内放入民族团结相关标语;在大厅LED显示屏循环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