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财政局聘请旗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对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公正性、可行性和时效性进行评价。《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于2021年11月2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评价结果的整改工作并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县2021年度重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一)我局高度重视评价结果的整改工作我局对评价结果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自收到评价报告之后,立即对照评级报告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安排业务股室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将任务分解安排布置到各相关股室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二、整改情况(一)问题整改情况1.部门人员结构不稳定,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问题描述:一是项目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不到位。县乡村振兴局虽然按时提交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分表等预算绩效自评材料,但存在自评报告内容不详尽,自评表未按要求填写产出、效果指标等问题,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有待加强。二是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结构不稳定,对项目预算绩效的管理缺少连续性,部分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学习掌握不够准确,项目预算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同时在人员调离、调动过程中,未做好工作资料的交接,导致部分项目材料(如党组讨论会议纪要、立项决策文件等)缺失、未归档。整改措施:加强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提升人员预算管理能力。一是加强预算绩效自评管理,尽量让各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填写自评报告内容。二是我局为无独立核算单位,流动性大,应提高人员队伍的稳定性,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如在人员入职时,加强思想学习和教育,提升其对乡村振兴队伍归属感度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成就感,或帮助抽调人员及外聘人员做好职业规划,提高其对当前职业发展路径的认同度。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未建立有效质量管控制度,项目监督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问题描述:根据实地走访及调研情况,项目在监督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县乡村振兴局虽能不定期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进行督查,但目前尚未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并且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未形成规范的工作底稿,纪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方案,不利于项目及时纠偏。二是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滞后。在158个实施项目中,有40个子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工,有19个子项目未在规定时间组织验收,竣工及时率为74.69%,验收及时率仅为87.97%,项目实施进度监控不到位。整改措施:已制定项目股督查指导工作制度。在以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按照制度开展工作,形成规范的工作底稿,纪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方案,便于项目及时纠偏。在以后实施项目中尽可能在计划时内完工,并按时时组织验收,项目实施进度监控到位。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3.项目台账管理管理不规范,资金台账与项目库信息不匹配。问题描述:根据实地走访及调研情况,项目未建立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台账,仅通过国扶平台的项目库系统进行项目整理,存在资金台账与项目库信息不匹配的情况。一是部分项目无法比对,如某个基础设施项目:财政系统名称为宾州镇六明村委碗窑路至马棉村通屯硬化道路项目工程,2021年支付2.81万元,但在国服系统该项目属于2020年项目,该项目支出应属于2021年项目宾州镇历年项目工程款及尾款项目,该项目总支出为46.72万元,故无法进行对比。二是部分项目支出有出入,如县大桥镇六龙村养鸡产业扶贫示范园附属设施项目,国服系统中支出为60.75万元,根据财政系统拨付批次资金查询,该项目比对出财政系统的名称项目有4个,共支出59.56万元,差额为1.19万元。整改措施:通过业主单位财务报账与财政局报账对比核实,由业主单位财务报账与财政局报账对比后,取实数报国服项目库系统,确保三者数据一致。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三、下一步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