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丘镇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报告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办发(2022)10号)和《中共商丘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商纪办发(2022)7号)要求,全面摸清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底数,扩大问题线索来源,从严从重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太丘镇党委政府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深入开展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一、自查自纠范围我镇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以及巡视巡察移交的涉及社保基金管理问题的案件线索"回头看",没有启动核查的及时启动,正在办理的尽快推进,已经办结的复核处置是否到位,做到应查尽查、一查到底。二、具体措施1、召开整治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会议,按照自查自纠范围进行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依规处理。2、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有效运用“12388”纪检监察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网络、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获取社保基金管理领域问题的信访举报。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做到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处置到位。3、镇纪委切实担负起监督主体责任。纪委对专项整治实行通报制度,对群众反映多、问题反映集中的村进行重点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检查与督导相结合方式,进行成效评估,督促整改。三、自查结果经认真排查,太丘镇暂未发现有关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中共太丘镇纪委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