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新时代怎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党的20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对于“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主席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60年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取得巨大成就,成为社会基层治理的一张金名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需要以更高的标准与要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一、“枫桥经验”60年的成功实践“枫桥经验”起源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发展和创新于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核心要义不断丰富。“枫桥经验”创始于1963年,其要旨是怎样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问题,经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党的十八大以后,“枫桥经验”适应新的形势与任务的要求,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60年来“枫桥经验”的具体表达无论怎样变化,“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众参与、群众享有”的群众路线一直是最核心内涵。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枫桥经验”起源于农村,60年来逐步从农村拓展到城市,从乡村拓展到企业,从浙江拓展到全国各地,从国内拓展到境外华侨群体。近年来,“枫桥经验”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五中、六中全会《建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把“枫桥经验”写入其中。“枫桥经验”已经从“一镇之计”上升为“一国之策”。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实践“枫桥经验”逐步有了完善的管理服务网络。浙江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综治中心。浙江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建立公益、专业、便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服务。目前所有县(市、区)均已建立法律服务中心,实现村居都有法律顾问。“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在浙江省全面实施,目前全省在行政村、城市社区划分了10.9万个网格,配备了23.4万余名专兼职网格员,发展了230余万平安志愿者。支撑手段不断提升。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打造“网上枫桥”,极大地提升了“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的响应能力和支撑能力。全国第一家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试点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全国首个移动微法院诞生在宁波。浙江打造以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三网”为支撑,以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为枢纽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省乡镇(街道)1.7万多个站所和所有的村(社区)均开通了系统终端。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浙江省推广“枫桥经验”六大工程,即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工程,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互联网+”社会治理深化提升工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工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工程。衢州等地试点明晰县乡事项权责边界,做到“一张清单明权责”,围绕“属地管理”编制事项责任清单,同步建立配套准入、调整和评估机制,推出“属地管理”清单,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二、新时代践行“枫桥经验”面临社会治理新课题当前,我们处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期,也伴随社会矛盾多发期,特别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带来了经济下行和新的社会矛盾。城市化使新的社会矛盾凸显,践行“枫桥经验”需要关注城乡结构变化。浙江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73%,社会生产力主体及人口已经逐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社会矛盾重心也随之从农村转向城市,与此同时,乡村的空心化带来乡村治理的弱化。据青田县调研,该县行政村常住人口少于100人的超过100个村。我们既要加强在农村实践“枫桥经验”力度,更要关注城市,积极探索在社区践行“枫桥经验”的方法。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社会治理新问题,实践“枫桥经验”需要关注新群体。浙江人口已经呈现“低出生、高流入、老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