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广东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XX市地震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行政检查,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和纠正地震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快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二、指导思想和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积极履行地震部门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检查计划(一)检查对象范围。1、全市地震监测设施安全、地震观测场所及环境或所属的企事业单位;2、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的企事业单位;3、需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4、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5、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工程建设单位。(二)检查内容。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地震观测环境情况,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资质情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结果应用情况,地震动参数复核和地震小区划结果执行情况等。(三)检查方式。市、县二级地震工作管理部门上下联动,以现场检查为主,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相关负责人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日常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则立即实施检查、处置。(四)检查事项清单。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网+监管”建设有关要求,同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记载的权力事项保持一致。(五)检查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四、监督事项行政检查工作全程接受公众监督,如对检查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XX市地震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