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稿件过度编辑加工,其实是在“甩锅”?先说结论:对稿件过度编辑加工这一现象的背后,其实是一种甩锅心理。这种甩锅,不仅指编辑,更指作者、编辑、质检三主体之间的相互甩锅。图书出版流程中,为了保证图书质量,要求必须经过“三审三校一读”,并且针对不同类型图书,最后还会设置相应的质检达标率。初衷是好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地时,仍有一些副作用不可忽视,上述甩锅现象就是其副作用之一。何为“过度编辑加工”,翻开《出版专业实务·中级》(2020)P59可查,编辑加工整理的三大原则:一、尊重作者,忌强加于人;二、改必有据,忌无知妄改;三、依据规范,忌滥施刀斧。凡未遵循以上原则,均可认为有“过度编辑加工”嫌疑。“加工整理的对象,是经过前一环节的三级审稿而决定采用的稿件。”“并非属于对错误或不规范现象的改正,尤其需要征得作者同意。”以前读书时,我不理解为何这些原则还需要在出版教材中专门强调,直至真的进入工作岗位,才深感强调编加原则的重要性。经我观察,“过度”的原因可粗略概括为以下三点:一、编辑能力不行。改动的出发点往往不是因为真的发现了谬误,而是因为无法把握作者的表达是否正确,为了避免漏改、少改而被下一校次发现,只好选择一刀切地把所有疑似不通顺之处统统改成自己认知中有把握的“正确表达”。改得多并不代表能力强,因为不改比改更需要魄力。二、责任制下的层层逼压。责编是图书发行后问责的主体,但少有人关注的是,第一校次的编辑是图书出版流程中背锅最多的角色。不同校次的编辑之间,似乎有一种“竞赛心理”,觉得对上一版稿子没有进行足够多的改动,自己就会被认为是“能力不够”“工作做得不好”“看不出来错误”。于是把心一横,像审犯人一样,非要把一字一句审得实在是清清白白才好,改得满版红线,甚至出现不同校次编辑改动意见相互“打架”的情况。要知道,不同于有上一校次的痕迹可参考的编辑,一审编辑面对的是完全空白零修改过的稿件(许多来稿的质量往往十分堪忧),编加所要花费的功夫最多,也最容易疏漏。然而最后所有差错溯源回来时,要背锅的也是一审,“为什么一开始没有检查出来?”。因此,出于少背锅的原因,一审编辑只能尽可能地多改、全改、强改,毕竟改出来之后,接受不接受就不关自己的事情了。二审于三审、责编于质检,心理也是同样。三、图书质检的机械化。直接援引一些留言中编辑老师们的原话或可管中窥豹:●我核对过那个文献,出自一本明代古籍,作者引文没有问题,但是质检非说跟四库本不一致,废话那引的就不是四库本啊!●这个现象为什么产生你应该去问那些质检的“专家”,每年的抽检都让各位责编提心吊胆。我本来审书稿也是遵循多就少改,尽量保持作者的风格,但是今年抽检到我的书,那些所谓的质检专家,在各方面都找不到问题的情况下,就开始找语法错误,吹毛求疵,以自己和通用的语言习惯来判定别人的行文习惯,这种质检方式,天王老子来也不合格。主谓宾和各种从句只要有一个不符合要求就是病句,就这样,你觉得我还敢留着作者的独特行文方式?在你们看来责编那些莫名其妙的改动,都是被逼无奈的,因为连续两年不合格就要吊销责编执照的。大环境如此,我们蝼蚁又有什么办法,只是想活下去啊。●不是我们编辑想改,我只想过质检……但质检十分机械,甚至只认辞海、现汉上的词,理清要改成厘清,来自于要改成来自……一个词换个说法就说不统一。我也很烦把作者原文改那么烂,希望质检老师包容点。当然,种种原因,不是以上三点可一概而论。编辑收到的稿件质量不一,大部分往往较差。但碍于某些原因,又无法退修,即使退修了,碰上不负责任的作者,稿件再返回时质量也不会有太大提高。面对如此稿件,编辑形同代写。图书出版要兼顾两个效益,对意识形态负责,要平衡好本就艰难,而一旦某本书质检未过推迟发行,或出版后遭读者非议,又多牵一发而动全身。“三审三校一读”很有必要,但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副作用也应引起注意。否则长此以往,则贻害无穷。作者的个人表达风格变得不稳定了,因为稿件经过三轮改动,最后得出来的图书,更像是多位编辑合写的著作。而同一位作者的不同图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