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军语”释文的学习与思考虽然“军语”一词早已在汉语词汇和军语体系中稳固立足并有较高的使用率,但在相关学术论著甚至权威的统编军语汇释文本中,对“军语”这一概念的含义认知并不一致。1982年版、1997年版、201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以下简称《军语》),虽然都收入了“军语”一词,但对“军语”概念的释文却有所不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军事学界对“军语”概念、军语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研究分析上述3个版本统编军语汇释中的“军语”释文,有助于了解在“军语”概念研究探索的深化过程,有益于更加科学地认知“军语”概念的基本要义。一、1982年版《军语》中“军语”释文简析1982年版《军语》中“军语”一词的释文是:“军事术语的简称。表述军事概念的语词。军语要求规范化,词名及其含义应准确、统一。全军使用统一的军语,便于诸军兵种进行合同作战、训练和战备工作。”[1]这一释文包括释形、释义和释用三个部分。释形部分主要说明词目的全称和简称形式,指出“军语”是“军事术语”的简称,表明二者为同义结构,且“军语”为正名,“军事术语”为副名。释义部分主要解释“军语”一词的“所指”——军事概念,以及军语的语言单位——语词。释用部分主要强调军语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即词名和语义规范化以及全军使用统一军语。上述“军语”一词的释义文是全军统编军语汇释文本中首次对“军语”概念的解释。释文要素齐全,语言精练,层次清晰,把握住了“表述军事概念”这一核心要义以及军语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要求。但是,释形和释义部分都有一些不足之处。从释形部分看,把“军语”的全称仅定位于“军事术语”不足以涵盖汇释文本的收词范围,因为其中收入了不少“非军事术语”,如“化学反应”“海峡”“沙漠”“风向”“太阳系”“失重”“半岛”“悬崖”“施工程序”“铁路区间”,等等。从释义部分看,对“军语”概念的表述过于宽泛。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未使用“军语”概念的邻近属概念。“语词”虽然也是“军语”的属概念,但其位阶并非“邻近”。与“军语”概念邻近的属概念应当是“军事用语”而非一般的“语词”。二是“军语”概念的种差不明确。虽然“表述军事概念”是军语的核心功能,但表述军事概念的语词未必都是军事术语。比如,“射击”-“开枪”、“火炮”-“大炮”、“枪械”-“枪杆”、“列队”-“站队”、“作战”-“打仗”等,以上每一组词语都可用于指称同一个军事概念,但各组词语中只有前者才是标准军事术语,而后者则是未经术语化或标准化的军事用语。不过,释用部分“词名及其含义应准确、统一”的说明,对释义部分的不足有所弥补。二、1997年版《军语》中“军语”释文简析1997年版《军语》中“军语”一词的释文在前版基础上作了重要修订:“军事术语的简称。表述军事概念的语词。是规范化的军事用语。军队在作战、训练及其他工作中必须使用统一的军语。”[2]以上释文也是由释形、释义和释用三个部分组成。释形部分仍然认为“军语”是“军事术语”的简称。释义部分对“军语”概念内涵的表述作了必要完善,特别重要的是引进了“军事术语”的邻近属概念——“军事用语”,并以“规范化”对“军事用语”作了限定,形成了比较准确的种差。上述对“军语”释文的修订表明,参与编修军语汇释文本的学者们对“军语”概念的科学内涵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认识到军事术语是军事用语的组成部分,军事术语与其他军事用语的种差不仅在于是否“表述军事概念”,还在于是否“规范化”。这里所说的“规范化”,可以理解为军事用语的术语化、标准化过程。这一释文对“军语”概念的认知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在军事学界有较高的认可度。不过,本版军语汇释文本仍然把“军语”只视为“军事术语”的简称,还是没有解决“军语”概念释文对本汇释所有词目的普遍适用度问题,在理论上不足以支撑和解释一部规范的军事术语汇释为什么可以容纳“人-机系统”“计算机终端设备”“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热带雨林”等指称非军事概念的其他学科术语这一问题。三、2011年版《军语》中“军语”释文简析2011年版《军语》中“军语”一词的释文又作了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