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文/朱信凯——摘自《人民日报》(2021年12月30日第5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必须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工作始终“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是农村发展的宝贵财富,是乡情乡愁的重要寄托。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三农”工作,强调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立足现有村庄基础,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逐步使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各地村容村貌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生动图景。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步伐在加快、步履更坚实。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8%,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超过90%,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乡村变美了、生活更好了”,成为人们的共同感受。也应看到,对标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还不高,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比如,东西部地区任务推进不平衡,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不健全,发动群众不充分,等等。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攻方向,为未来五年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1—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描绘了清晰的“路线图”。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正待我们接续奋斗,用行动补齐短板,以实绩赢得民心。在目标上,要瞄准乡村美丽宜居。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使农村具备基本的现代生活条件,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正是基本条件之一。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内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基本要求。未来五年,必须紧紧围绕这一要求加强谋划,努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在原则上,要坚持求好不求快。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事求是、自下而上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比如,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集中力量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持续发力完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力争得到明显改善。在任务上,要聚焦提质升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乡村成为充满魅力和希望的一方热土,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面向未来,“五年行动”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更有针对性的安排、更加规范的方式,完善政策举措、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完成重点任务过程中,必须紧盯质量实效,稳扎稳打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紧盯生态环保,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紧盯乡土味道,实现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必须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工作始终。一方面,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乡村大喇叭、宣传画、明白纸等,加大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科普力度。激发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才能汇聚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强大合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