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林业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开司通〔202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行行为,全面依法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2年度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一)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权。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自觉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的监督,执法案件必须经法制员审核和领导审批。从而保证执法标准的统一,提高执法效率,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公开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监督电话,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二)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案。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坚决杜绝发生无证执法现象。严格按照林业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执法权限顺利划转。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制度改革试点要求,现林业行政处罚149项已划转给综合执法部门和四个赋权乡镇,为确保林业行政处罚事项的实施,一是,县林业局组织法制人员对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林业案件授课,提高他们的林业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林业局和综合执法部门多次开展就林业案件线索的移送材料、程序等进行细化和交流,确保案件线索的正常移送;三是,开展重大、疑难案件的相互沟通和交流,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以正确的实施。(四)加强科室配合,强化执法力量。由于工作需要,林业执法人员分流到局属各科室,在遇到森林督察案件等特殊情况时,各科室执法人员又进行整合,成立执法专班,在规定期限内重点开展林业执法工作,确保森林督察案件及时、有效地处置。(五)加强司法配合,共建协作机制。一年来,林业局积极开展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进行行刑、涉生态环境案件协同办理,并建立相互协作机制,协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2020〕73号文件,2020年11月25日,XX县森林公安局正式转隶到XX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增设防火科,执法职能归口防火科,木材检查站承担林业领域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森林防火有关具体工作。林业局现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23名,2022年,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林业行政执法职能转变,木材检查站编制撤销,原有的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划转各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各自行使职权范围内的林业行政执法权。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一)案件办理情况。全年调查核实上级交办和各类信访案件线索106起,答复、化解、移交57起,已办结49起(其中林地案件26起,火灾案件15起,滥伐林木案件4起,其他案件4起),移交公安机关5起,收缴罚没款44.5万元。提交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的案件1起,上级督办的案件1起。(二)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省林业局及营商办要求,完善配置相关信息后,各业务科室相互协调配合,共开展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野生动物经营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产品食品安全等6个抽查类别60项任务事项检查,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5个,并对进行审核公示,截止到2022年10月上旬,已提前全面、高效地完成下达所有任务。(三)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对卫片图斑反映的44条案件线索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涉嫌违法需立案查处的,按职权及时移交给综合执法局和赋权四个乡镇,确保按照省林业局要求在2023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销号任务。(四)行政审批工作。2022年全年共受理申请林业行政审批7项2031件,准予许可2031件,没有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许可案件。同时按上级要求,适时认领并完善新下放(委托)许可事项。(五)其他执法工作。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加大响应力度,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双制度,加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