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强则中国强。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对县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及其发展目标作出明确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指出,要“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2023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县城是中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既是我国国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抓手,也是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必然选择,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全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1.制定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战略规划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县城是中国城镇体系的关键元素,不仅呈现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色与基调,而且承载着中国成千上万家庭的生计与希望。截至2022年年底,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城镇常住人口920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6万人。其中,县城及县级市城区人口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30%。显然,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在我国城镇化战略体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要科学把握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强化顶层设计,通过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造福亿万人民群众。贯彻新发展理念,走集约式城镇化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特别强调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县城发展规律,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形成定位准确、功能互补、上下衔接的规划体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有序推进县域城乡各要素、各功能、各体系之间的多元整合,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地实现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将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置于我国整体城镇体系之中,置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全局之中,充分彰显县城建设的生命力与县城发展的前瞻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需要“因地制宜”,坚持“一县一策”。据《中国统计摘要》数据,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共有县级市394个,县和自治县1418个,二者合计1812个。我国县级城市数量巨大、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部署计划及其实施举措,要根据县城的地理位置、人口数量及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充分体现因地制宜,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确定不同县城的功能定位,形成不同县域之间以及县乡(镇)合理分工与良性互动,避免“一刀切”和盲目重复建设。因此,既要以全局性的眼光,将县城放在全域发展布局中,寻找发展机遇,发挥比较优势;又要合理把握时序、节奏、步骤,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细化实化建设任务,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2.激发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要素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城乡经济联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一方面,要重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在人口、土地、资金等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县域内不同生产要素,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实现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要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与扩大内需战略相结合,挖掘县城和乡村的内在市场潜力,以县域发展推动乡村发展,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商业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