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暨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以案明纪知敬畏党纪铁规烙于心同志们:大家好,按照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安排,今天给大家讲一次党纪学习教育暨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党的纪律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接下来,我将围绕“六大纪律”的具体规定,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严守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说明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对其他纪律具有统领性。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坚定理想信念;涉外活动中存在有政治问题的言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违反政治规矩等。“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就是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论是言和行,都是不被允许、严厉禁止的,如果违反了,就会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严重一点,就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再严重的,就直接被开除党籍。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对中央的重大决策妄加评议,甚至散布不满情绪,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的团结和统一,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了恶劣影响。比如,2019年1月,某县甲镇扶贫办工作人员谭某在微信群中编发了一条关于脱贫攻坚的错误言论。同日,某县乙镇扶贫办原主任王某将谭某编发的错误言论转发至其他的工作群,谭、王二人在全县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妄加评论各级党委对脱贫攻坚作出的决策部署,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因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甲镇党委和乙镇党委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管理教育干部宽松软分别受到全县通报,相关领导人员被问责。还有的党员干部在接受组织审查时,不是积极配合,而是故意隐瞒事实、对抗审查,企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比如,某地住建局王某在担任县住建局副局长期间,作为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将应依法公开招标的总价值678.1万元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确定5家企业施工建设,并在相关工作人员伪造的招投标资料中签字,对组织核查的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以上这些案例都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表现,这些严重破坏了党的政治生态,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这些案件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的问题。我们必须引以为戒,要旗帜鲜明做到“两个维护”,及时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对党中央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得背离党中央精神擅作主张、我行我素。要从严从紧遵守党规党纪,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照镜子、正衣冠,使党的纪律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和行为准则。二、严守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其本质要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对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作出深刻阐述,强调组织纪律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落实组织决定;不按规定说明和报告;搞非组织活动;违规选任干部;违规谋取人事利益;侵犯党员权利;违规发展党员;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等。我给大家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