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好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如何有效参与基层治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必须回答的历史命题。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红十字会在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中,应将围绕中心工作,发挥职责作用,不断夯实组织、阵地、队伍和服务工作基础,全面融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倾心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一、持续建强基层红十字组织机构,为推动基层治理强基固本基层红十字组织是红十字会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基层红十字工作的根本保证。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对红十字事业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红十字会工作的正确方向,推进组织成立运行全过程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打造讲党性、讲政治、讲忠诚的基层组织,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有序开展。要按照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的标准,不断延伸红十字会服务触角,在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学校、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红十字项目实施单位等领域分级分类因地制宜建立符合红十字特点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运行机制、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中的难点弱点,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网络,持续提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有效整合基层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将红十字文化和服务深度融入到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进红十字工作事项融入窗口服务,建设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人道文化传播基地、生命安全体验馆、会员之家、博爱校医、红十字救护站、志愿服务站、爱心中转站等基层阵地平台不断拉近红十字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发挥红十字会在加强和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二、持续增强基层红十字队伍能力,为推动基层治理凝心聚力红十字基层组织工作者和广大会员、志愿者是红十字会开展人道工作的重要支撑,也是红十字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中坚力量。要严格落实《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把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创新招募方式,广泛动员人道力量,积极吸引热爱红十字事业、热心社会公益的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居民群众、青少年,特别是红十字救援队员、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成为会员和志愿者,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红十字特点的志愿服务队伍,加强与现有各行各业志愿服务队伍、社会组织和团体有效融合,促进工作力量互动互补,队伍资源有效利用,不断巩固、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建立健全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制定登记、注册、编号系统录入等动态管理台账,实行会员会费收缴和志愿者服务时长统计、积分赋分等服务管理机制,密切跟踪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常态长效组织参与红十字会工作事务和日常活动,切实保障权利和义务履行,不断激发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的热情,提升认同感、归属感。要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立健全会员、志愿者培训、激励机制,用以会代训、现场教学、送教上门、网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会员和志愿者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并择优推荐政治意识高、工作能力强的会员、志愿者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先进典型人选,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要加大考核评比、轮岗交流、挂职、兼职锻炼和选拔任用等工作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参与灾害预警处置、应急救护救援、人道救助关怀、矛盾纠纷调处、心理健康疏导社会治理实践,用心用情做好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得实事,切实提升组织、引导、宣传、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形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红十字干部队伍。三、持续丰富基层红十字服务功能,为推动基层治理赋能提效组织开展常态长效的红十字特色服务和活动是保持推进基层红十字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