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材料合辑(4篇)篇1:XX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卫辉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于4月20日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工作的组织情况巡察反馈问题38项,细化落实整改措施52条、完成问题整改38项、建章立制10项、开展专项治理4项、开展学习培训6次。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等情况。二、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存在短板弱项。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和集中学习中未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没有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严格公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制约监督等内容开展学习研究,学以致用有差距。整改情况:重新制定了年度党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计划内,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严格公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制约监督等内容加强了学习研究,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学习过程中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学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办公室对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抽查。责任领导:王东海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李一鸣完成情况:已整改2.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不实。“第一议题”制度2020年3月起实施,局党组于2022年5月才开始贯彻执行,同时存在学习质量不高问题,如局党组会议记录显示有13次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都是以一句“学习习近平讲话”高度概括,理论学习标题化形式化。整改情况: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行了严格规范,每周二下午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政治学习,并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由办公室进行了检查抽查。责任领导:王东海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李一鸣完成情况:已整改3.教育整顿成效不佳。自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全面系统研习相关文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精神,贯彻落实有差距,多项工作排名倒数,如人民调解案件录入顽瘴痼疾整治、排查发现问题和小程序上报数据等全市排名靠后。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党内法规、决策部署精神。二是各司法所签订了人民调解案件质量目标责任书,做到应调尽调,调解率不低于90%,调解案件做好录入。三是对局内各业务科室和乡镇司法所实行了目标管理,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各项工作做到按期完成。四是每月都开展了定期自查,填写顽瘴痼疾自查表,对发现问题逐一整治,教育整顿逐渐走深走实。责任领导:宋强、宋贤文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李一鸣、崔佳完成情况:已整改4.对顽瘴痼疾把握不准。个别干部重大事项如家属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未如实上报。整改情况:制定了《卫辉市司法局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规范个人事项报告,明确规定了党政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属个人重大事项,对虚报、瞒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干部积极响应,严格遵守《卫辉市司法局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个人事项如实上报,并做好了排查工作。责任领导:宋强、宋贤文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李一鸣、吴守一完成情况:已整改5.对教育整顿期间发现的典型问题轻拿轻放。如2018年底对李源屯镇某矫正对象开展审前调查过程中,矫正中心先后出具两份意见相左的调查报告,后该人员又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就这一典型问题,司法局党组只是给予相关责任人廉政提醒谈话予以了结,震慑警示效果不佳。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身边事以案示警,开展了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建立了错案追究责任机制,出现错误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增强了震慑警示效果。三是建立完善了审前调查集中评估和审核制度,规定一般案件由评估小组评审,重大疑难案件由主管领导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