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司法局关于干部作风大提升和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各位领导:开展“双提升”专项行动以来,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作为,干部作风效能明显转变,营商环境提升初见成效,但问题短板依旧突出。一、存在问题(一)思想作风不扎实。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干部宗旨观念不强,执法为民的思想树得不牢。少数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执法犯法,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一些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不强,执法理念落后,执法水平不高,没有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少数民警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缺乏热情,安于现状,得过且过,进取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知难而上、奋发进取的勇气和决心。(二)工作作风不扎实。主要表现在:一是调查研究的风气不浓,工作指导针对性不强。一些部门和领导不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基层工作情况掌握得不深不透,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甚至不知道怎样去指导基层开展工作。有的部门在部署工作时,不能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而是照搬照抄、脱离实际。二是作风漂浮,不抓落实。有的领导干部落实工作满足于一般性的号召安排,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把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工作大而化之,落不到实处。一些民警缺乏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拖拖拉拉、敷衍了事、潦草应付。三是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缺乏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马马虎虎,粗枝大叶,被动应付,得过且过,满足于交差了事。(三)纪律作风不扎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公安机关领导同志纪律意识不强,执行上级的政令、警令不坚决、不彻底、随意性大,打折扣,没有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二是有的公安机关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态度不坚决,处置不果断,甚至包庇护短,出现问题后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报告并采取措施不及时,导致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三是少数领导干部和民警对自身要求不严,放松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习惯于吃吃喝喝,沉缅于灯红酒绿,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的民警对执行“五条禁令”心存侥幸,违反“五条禁令”的隐患和苗头问题仍然存在。队伍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除了民警自身的原因外,一定程度上与班子建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队伍教育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治警不严,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得不够好;一些公安机关在执法和队伍管理方面虽然制定了不少制度,但存在贯彻落实不力的问题,监督执行不到位,形同虚设。对于这些问题,如果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不引起高度重视,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将受到严重损坏,最终毁掉的是我们这支队伍。全市各级机关一定要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切实找准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把队伍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在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作风建设至关重要。作风是公安队伍内在素质的外在反映,是公安队伍宗旨观念的具体表现,事关公安队伍的形象,事关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公信力,事关党群、干群、警民关系,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在新形势下,大力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加强作风建设,是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七大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新期盼,对公安机关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对公安机关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感提出了新需求,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