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政数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报告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扎实做好形式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紧紧围绕“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三公开”、“三清单”、“四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大力精简会议文件、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推行信息公开,以务实有效的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机关效能、服务人民群众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整体开展情况(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措施、解决重点问题。二是印发工作通知,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四是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制度,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工作要求、推进方式及保障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二)大力精简会议文件。一是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全市性会议严格做到“四有”(有主题发言单位或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必报;未经审批,不得召开全市性会议;各类会议活动实行计划管理)。截至11月底,全市共承办各类会议135次(包含视频会),同比减少4.8%。二是提升会议质效,对全市性会议会标控制在1个以内,规模控制在50人以内,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除应急类会议外不安排视频会议。三是扩大参会人员范围。将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纳入参会人员范围。四是简化会议文件数量。提倡并积极实行“业务开会,文件留存”;能合并开的文件合并开;可不开的文件一律不开。五是推行开短会、讲短话。鼓励采取现场交流、书面发言等方式代替材料宣读、工作汇报。(三)从严管控督查检查。一是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加强对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统筹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截至11月底,市级只有2个重点项目纳入了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对于确需开展的专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提前报请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针对同一事项,原则上只开展1次督查检查考核,确需开展2次或2次以上的,报经上级审核同意后,可合并开展。三是切实改进文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报名册情况、台账资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件、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凡没有实质性工作支撑的调研一律不作通报;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应尽量减少基层单位和企业负担;能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落实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原则上不再开展纸质化的现场督查检查考核。(四)积极推行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流程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前有主动公开意识,依申请公开有确定公开途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管理规范和答复文书标准。截至11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均依法合规办理。二是落实政务公开责任清单。公布市司法局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计7项15子项;公布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电话号码;公布市司法局网上投诉举报平台网址;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展示各类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解读信息;设置“行政复议”栏目,公布行政复议职责、受理机构、申请渠道、咨询方式等内容;设置“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律援助等信息97条。三是推进决策公开规范透明。对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决策事项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实施跟踪反馈和绩效评估。二、工作中仍旧存在的问题(一)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重痕迹轻实绩。部分单位仍习惯用“留痕”来衡量工作成效,片面地认为工作做得越多越好、材料越厚越好,忽视了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存在重复上报及多头报送现象。一些单位在上报文件时为了“抢时间”、抢进度,多头向相关部门同时报送公文。三是过度注重材料报送。部分单位在办文办会过程中存在超范围、超规格现象;一些乡(镇)、街道和部门还存在相互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