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监局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汇报2022年6月X日为有效遏制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暨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县市监局根据《XX县防范治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暨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XX〔2022〕2号)和第十届县委常委会第X次会议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责,认真做好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暨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一、主要工作做法1.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由各市监所、机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业务工作会,传达《XX县防范治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暨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及《XX县防范治理缅北涉赌诈暨非法出入犯罪“十三个一律”惩戒公告》,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市监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督导和推动,确保市场监管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成效并引向深入。2.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根据司法机关的通报,对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限制担任公司高管及法定代表人,对已担任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无按期办理法变更登记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3.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商务部等印发<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规定,对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有关的市场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列入严重失信名录,在办理涉及市场监管业务、项目资金补助、信用评价、评先评优等,予以严格限制,依法依规不予办理,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同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继续按照XX县司法机关的相关信息通报。二、下阶段工作思路下一步,县市监局将加强与司法机关信息对接,一但收到相关信息,立即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限制担任公司高管及法定代表人,对已担任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无按期办理法变更登记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有关的市场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列入严重失信名录,在办理涉及市场监管业务、项目资金补助、信用评价、评先评优等,予以严格限制,依法依规不予办理,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同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