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任务。2.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严肃追究。3.认真执行党章和《准则》、《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确保上级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4.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5.加强和改进民生监督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6.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市委、旗委相关配套规定精神;持续整治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机关管理、“三公”消费等各项制度。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7.健全完善和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8.结合各单位实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9.深入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10.全面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提高公开实效,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11.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纪违法问题。12.高度重视并全力整改巡视察反情问题,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意见落实的督查,确保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3.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亲自部署,条自督办,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康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14.带头遵守《中国共产觉廉洁自律准则》,严明党的“六项纪律”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充分发挥廉洁从政表率作用。1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班子其他成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注重日常监管,抓好廉政风险防控。16.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康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检查考核。各局直单位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情况。17.扎实按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扎实推进落实各项工作。18.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贯彻传达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及时安排部署,及时督促落实。1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监督管理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2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想抓、敢抓、会抓”意识形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