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践和思考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有力抓手,是构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的有力保证。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加强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管理机制创新指明了方向。一、强化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压舱石”。加强新时代国有企业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于确保国有企业正确发展方向、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防范廉政和管理风险、推动战略实施、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造福,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一)强化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务实高效的监督体系,推进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有利于增强各级党组织责任意识,发挥稳定队伍、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融入公司改革、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保障国有企业紧紧围绕发展战略,破解发展难题,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国企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强化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构建完善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是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和有效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的原则,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织落实监督专责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统筹抓好工作;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链条不断、责任内容明晰、责任范围落实到岗。(三)强化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是提升企业内控管理水平的有力保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是确保廉政风险管理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通过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企业生产经营流程、岗位职责、管理制度规定,尤其是对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廉政风险行为的部位和环节进行认真审视,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进行科学分解、合理配置和有效约束,不断创新经营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突出对业务流程关键点、内部控制薄弱点的防控,实现从被动“应对风险”到主动“管理风险”的转变。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防控管理,不断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制约长效机制,促进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化。二、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企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