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学习制度2二、考勤和请假制度3三、会议制度7四、机关关爱制度8五、公务接待制度11六、差旅费管理规定12七、公文处理制度15八、印章管理制度18九、档案工作制度19十、保密制度24十一、办公物资采购和管理办法27十二、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9十三、财务管理制度31一、学习制度(一)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1.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成员由领导班子组成。根据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由党工委书记担任学习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由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学习计划方案制定、学习活动安排落实、学习成果汇总存档等。2.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XJP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党的重要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党的重要文件、文献和重要会议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技术、领导科学等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等内容。3.学习形式。中心组学习以在平时自学、精读原著的基础上组织集中讨论交流为主要形式。集中学习研讨以专题形式展开,力求研讨内容集中、主题深入。此外,结合专题学习辅导、观看专题纪录片、参观考察、座谈交流、撰写学习心得和调研文章等形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中心组成员要做好学习记录。4.集中学习制度。党工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每月不少于半天。为确保学习质量,集中学习要提前一周通知中心组成员,明确学习专题和讨论框架,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深入阅读有关书目和材料,做好读书笔记。每次中心组学习应指定中心发言人,准备好发言提纲。(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1.参加对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2.学习内容:主要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XJP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以及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业务知识等内容。3.学习组织:学习夜为集中学习的主要形式。全体机关同志应积极参加。学习夜原则上安排在周一,遇特殊情况或节假日,周一学习夜向后递延。4.学习要求:(1)除坚持集中学习外,机关干部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每个机关干部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2)周一学习夜实行签到制度,机关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按照请假制度执行。(3)学习期间,要集中精力,不准迟到、早退或中途退场。二、考勤和请假制度(一)出勤1.严格按时上下班。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APP签到制度,上下班时间按照县有关规定执行,以办公室通知为准。2.签到有效时间为规定的到岗时间,规定的到岗时间以后签到的视作迟到,其他时间签到的无效。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旷工处理。①未经请假擅离工作岗位,请假未批准就离岗不上班的,超假而未办补假手续的均作旷工处理。②上班迟到早退每月累计超过3次(含3次)作旷工一天处理。如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按行政事业相关规定处理,其他人员参照执行。③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对一个月迟到3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对请人、替人代签者予以通报批评。4.因下企业等工作原因导致单次无法参加考勤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做出说明,并按照外勤办理签到手续。(二)因公出差1.因外出参加会议、工作培训、考察等工作都视作因公出差。2.公出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中层及一般干部由所在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任审批;班子成员的请假报主要领导批准,县管领导干部外出同时按照《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县委办通〔2016〕13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3.公出人员离开县范围的,须报主要领导审批。(三)值班1.机关同志值班具体以办公室印发的值班表为准。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每天8:00-次日早上8:00。2.值班职责。①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②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③值班人员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