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复制推广“1+4”模式探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镇既是国家政权的神经末梢,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基。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这一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人民为中心,以经济发达镇改革为基础,探索形成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镇村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的基层治理模式。一、聚焦基层需求,打造“1+4”治理模式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探索实践,我省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新路子。目前,全省48个经济发达镇围绕建立“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治理结构,形成了“1+4”基层治理模式。(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通过统筹优化执政资源、选优配强村书记、将党支部建在网格上等举措,实现党的领导覆盖、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各地积极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构建了“镇党委—21个党建联盟—154个基层党支部—377个党员中心户”的四级联动体系,为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打造“两赋两强”的街道集成改革模式,探索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二)审批服务一窗口。直接赋予经济发达镇面向群众、企业的审批服务权限,驻镇机构审批服务事项同步进驻。在此基础上,将原先住建、城管、人社、卫计、市场监管等20多个条线窗口整合成10个左右的综合窗口,实行窗口“全科受理”“一窗办结”。同步建立镇、村(社区)两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推进便民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开展“不见面审批(服务)”,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多数事项“可代办”。经济发达镇全年办件量平均达10万件以上,最多的镇日均办件量达3000多件,办结时限缩短了60%以上。同时,健全审批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做到了审批事项“一批就管、审管同步、无缝衔接”。(三)综合执法一队伍。赋予镇政府城管、安监、农业、劳动监察等10大领域、300多项行政执法权限,组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队长专家型、队员复合型、队伍全能型”的要求,设置“全能型”执法中队,按照镇域面积分片进行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健全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鼓励举报机制、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机制、重大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实现了执法的公开、透明、可追溯。(四)镇村治理一网格。将镇域内20多个条线部门的管理网格横向整合为1个综合网格,网格内整合了原城管、安监、人社、民政等30多个部门的200多项便民服务事项、80多项社会管理事项、700多项执法处罚事项,涵盖便民服务、社会管理和巡查执法三大领域。每个网格配置“一长五员”(即网格长、网格员、督查员、信息员、联络员和巡查员),通过清单管理、定位管理、节点管理、绩效管理等制度,做到“任务到人、职责上肩、巡查落地、奖惩严格”,真正实现“上面千条线指挥、下面一张网兜底”。(五)指挥调度一中心。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支撑,汇集数字城管、12345、综治、安监、生态环境等部门专网以及各类数据,开发一体化平台,建立管理服务综合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各类问题,形成“信息归集—预警研判—分派处理—联动协调—督查考核”事件处理闭环,成为镇党委政府指挥调度、督查考核的神经中枢和基层大数据交汇集中、分析应用的智慧中心。省级层面以“免费开发、无偿使用、有偿维保”为原则,组织开发了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力争整合基层21个平台、77个APP,预计可为基层节约20多亿元。二、聚合群众诉求,突出“四大转变”(一)从管理本位向人民本位转变。新体制在制度设计、机构设置和人员使用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民之所望、改革所向的价值理念和面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需求、简约便民高效的要求。在管理理念和机构职能上,由管理本位向人民本位转变,由便于管理向便于服务转变,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注重改善用户体验,做到“让企业创业受尊重、让百姓办事不...